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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之以恒正风纪—— 石门县持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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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7 09:33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通讯员 曾光耀 郑明

  2015年,石门县全面开启“干部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出台深化作风建设新规,上半年共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等案件共计28件,处理处分26人,其中科级干部6人。同时,开展“双十双百双千”主题活动,树立干部新形象,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社风民风转变,石门县综合民调上升至全省第49位。

  出台新规定  再上紧箍咒

  今年,石门县推出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三治九禁十不准”规定,县委、县政府给县纪委监察局授予了“尚方宝剑”:凡违反“三治九禁十不准”规定情节严重的,特别是对政令不通、工作时间休闲娱乐、参赌涉赌、索拿卡要等严重违反干部作风规定的一律先免职再查处。“三治九禁十不准”规定不仅首次为村(居)干部作风建设标出“雷区”,更给全体党员干部套上了作风建设紧箍咒。

  为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本单位作风建设,石门县组织全县各单位“一把手”与县委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向县纪委递交了责任状,并在电视上面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让群众参与监督,倒逼“一把手”在落实干部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上谋良策、出硬招、见成效,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全县先后印制了8500张“三治九禁”和1800张“村居干部十不准”卡片,发放到公职人员和村(居)干部手中,并将“三治九禁十不准”和格言警句、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设计制作了30多块公益广告和标牌,布置在各乡镇和城区交通要道处,使党员干部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

  严查违规者  增强震慑力

  石门县纪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惩违规者,并在全县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会同县广播电视台对全县各单位上班工作纪律、公车私用、违规赈酒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40多批(次),督查单位170家(次),下发交办函43份。瞄准节假日节点,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等节日期间,重点检查公车私用、公车封存、公款吃喝等情况。利用自主开发的公车识别软件,自动筛选、甄别出入城区主要路口的公车,然后采取发交办函、专项调查等方式,迅速展开对疑似公车私用行为的核查工作,先后对县邮政局、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夹山管理处5起公车私用行为进行了处理。同时,受理群众举报及领导交办的信访件共12件,查办案件14件。目前,下发通报5期,26名党员干部被点名曝光。

  与此同时,石门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狠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先后查处了雁池乡雁池坪村党总支书记黄国华非法转让村集体土地并从中获利案,三圣乡樱桃岗村支部书记邱传阶、村主任王钟山、村会计罗开祥3人向占用耕地建房农户收取“土地管理费”等一批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这些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在全县形成了强大震慑。

  活动作引导  树立新形象

  石门县既坚持严肃惩戒,又注重正面引导,开展“双十双百双千”主题活动,塑造干部新形象,即开展“十佳为民服务个人”和“十佳为民服务窗口”争创活动,评选10名为民服务先进个人和10个窗口服务先进单位,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百名一把手上专题党课”和“百家单位公开承诺”活动,对上党课情况和公开承诺事项实行挂牌督办、定期调度、跟踪问效、群众评议;开展“千名干部联基层”和“千名群众评作风”活动,组织千名干部围绕项目建设、企业发展、扶贫帮困、社会稳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活动,解决好基层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组织千名群众对各单位的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目前,各单位已推荐134名“十佳为民服务个人”;74家单位“一把手”在电视上进行了公开承诺;大多数单位“一把手”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爱我石门、兴我石门”、“三严三实”等内容为干部职工上了专题党课;所有县直单位已安排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和党建软弱涣散村工作。

  

 

(编辑:李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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