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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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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7:45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黄赛强

近日,针对傅某等3人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桃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2万余鲢、鳙、草、鳊鱼鱼苗放流至沅江桃源县漳江段水域。

去年7月,被告傅某、文某甲、文某乙,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捕捞工具捕捞,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因该行为同时破坏了水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在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依法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修复生态的民事侵权责任,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3名被告共同支付生态修复费用7633元用于购买鱼苗开展人工增殖放流,助力修复沅江生态环境。

近年来,桃源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大公益诉讼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监督能力,积极能动履职,结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与督促行政机关积极能动履职,确保生态损害修复工作落实到位。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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