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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洋廷做客常德政府网站嘉宾访谈

时间:
2024-10-30 15:00
嘉宾:
刘洋廷
简介:
1、市司法局在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2、市司法局在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规范行政执法方面有什么举措?
3、市司法局联合市优化办出台了《常德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请问《办法》包含了什么内容?对常德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什么意义?
4、市司法局关于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相关举措?
  • 刘洋廷

    姓名 刘洋廷

    职位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简介   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审查、政府重大合同审查、行政执法监督、政府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分管立法科、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合同审查科。 联系澧县司法局、津市市司法局。
  • 网友: 匿名
        
    招商引资行政协议的审查,请问审查的是哪些方面内容?
    市司法局回复:
        
      一直以来,市司法局全方位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要抓手,我们对招商引资协议的审查是全方位的,审查标准非常严,涉及内容也非常多,最主要的是签约主体和协议文本内容两个方面内容。
      第一个签约主体方面。招商引资协议是行政协议,签约一方是行政机关,另一方是市场主体,以营利性企业法人为主。我们在审查过程中对两方主体资格都要进行查验核实,做好书面审查和初步的尽职调查,确保签约主体适格。
      第二个协议文本内容方面。首先是约定内容要合法,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和效力性规定的约定,例如行政机关违法返还土地出让金和税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给予奖励补贴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其次是权利义务要均衡,招商引资协议涉及行政机关和市场主体的多项权利义务,这些权利义务双方要对等均衡,杜绝出现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不平等协议;最后是违约责任要清晰。行政机关和市场主体各自义务履行情况都要对应设置明确清晰的违约责任,增强履约约束力。
  • 网友: 匿名
        
    请问什么是行政协议?
    市司法局回复:
        
      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协议、招商引资协议、土地房屋征收征用补偿协议等都属于行政协议。
  •   主持人:欢迎收看本期网站访谈节目。我们此次邀请到了市司法局的相关领导参加我们的访谈活动。他们是: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洋廷,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科长余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彭晖、合同审查科科长苏涛。欢迎各位做客直播间。首先有请本次活动主嘉宾,刘局长,您好!
      刘局长:主持人好!网友朋友们好!
      主持人:法治常德发展离不开司法行政工作,市司法局作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统筹协调单位,首先,请刘局长为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市司法局的职能职责,让大家有一个大致了解。
      刘局长:好的。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访谈活动。根据活动安排,下面由我向各位听众朋友们简单介绍下常德市司法局的基本情况。
      常德市司法局,始建于1980年,经2019年机构改革后,由原市政府法制办、原市司法局合并重组而成,目前局机关内设23个职能科室,负责指导全市9个县市区及5个管理区司法局(办)、169个司法所的业务工作,并对全市55个律师事务所、9个公证处、10个法援中心、3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4个司法鉴定机构实行监督管理。主要工作职能可以用8个字简要概括,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具体来说,就是统抓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承担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治工作。
      
      主持人:听了刘局长的介绍,让我们对市司法局的工作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并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那么,近年来,市司法局在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请您给大家谈谈。
      刘局长:好的。我简要向大家介绍一下市司法局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工作情况。
      1.增强执法监督质效。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创新实践,探索构建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桃源县陬市镇获批全省第4个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乡镇。先后开展交通运输、城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在全省首开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公开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先河,分两批次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安全生产领域正反面典型案例共计17个。组织行政执法年度集中评议,“七大重点领域”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述职。出台《常德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明确涉企检查事项清单423项,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出台裁量基准1903项和免罚清单221项,实施轻微不罚、首违不罚160余万件。
      2.提升行政复议质量。切实抓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开辟园区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建立行政复议咨询点74个,高质量承办全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发布会暨湘北片区案例评析活动,2起案例入选全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库。近两年复议办案1084件,其中纠错87件,217件行政争议通过调解、和解实现实质性化解。
      3.提高法制审核水平。认真当好市委市政府法律参谋助手,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工作职责,公布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项,今年以来审查市委市政府文件57件、审查登记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54件、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45件。组织开展全市涉企规范性文件政策清理工作,确保符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要求,经清理,全市涉企规范性文件政策共266件,需废止或修改61件,目前已废止20件、修改5件,其余36件将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废止或修改。全力服务招商引资,严把政府行政协议、民事合同审查关,累计审查相关招商引资协议、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政府民事合同等204件,提出奖补优惠政策涉嫌违法的审查意见570余条,涉及标的金额超过400亿元。

      主持人:1.刘局,市司法局在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规范行政执法方面有什么举措?
      刘局长:我刚刚提到,2019年市司法局改革重组之后,承担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职能职责。在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面,市司法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去年5月,常德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公布了市县两级16个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市本级监督举报电话0736-7760133),并同步设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接待室,集中受理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单位不作为、损害营商环境等问题线索。今年7月26日,市司法局联合市优化办联合出台了《常德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是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后,湖南省首次以投诉举报为切入点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对有效地回应群众实际诉求,解决市场主体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期盼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二是督促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市司法局联合各市级行政执法主管部门牵头梳理本领域的行政执法裁量权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细化量化本领域行政执法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及时动态对外公布;同时,大力推进包容审慎柔性监管,督促各行政执法领域依法编制和落实本领域的从轻处罚事项、减轻处罚事项和轻微不罚事项、首违不罚事项等“四张清单”,并按照清单内容进行执法。另外,我们在去年出台了《常德市涉企行政检查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行政执法单位涉企检查事项清单和执法流程,严格落实涉企检查“扫码(湖南营商码)”和“亮证(行政执法证)”等制度,坚持实行涉企检查计划年度备案管理,确保涉企执法检查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三是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近两年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的领导下,每年选取一到两个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和案件评查,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逐利执法、“一刀切”式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执法乱象,通过专项检查的形式形成问题清单,主动发现问题,并对照清单内容适时组织开展内部通报后,对标对表进行逐一整改,并将相关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

      主持人:2.您刚刚提到常德市司法局联合市优化办出台了《常德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请问《办法》包含了什么内容?对常德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什么意义?
      刘局长:这个问题由我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彭晖回答一下。
      彭晖:首先,《办法》主要包含五章共三十条,对制定目的、投诉举报范围、受理机构、受理流程、不予受理范围、审查核实等进行了规定,并对追责问责进行了说明。
      其次,《办法》基于中央、省级关于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的具体要求,也结合自我市去年公布市县两级16个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一年来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具体实践,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监督管理为切口,将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执法评议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统一纳入行政执法问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市县乡三级司法行政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权限,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受理登记、调查核实、督促督办、责任追究流程机制,从而构建完善我市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推动全市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升。

      主持人:3.您刚刚还提到了《常德市涉企行政检查监督管理办法》,请问下这方面的相关情况。
      刘局长:这个问题由我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彭晖回答一下。
      彭晖:去年,为进一步加强对涉企行政检查的监督管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助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司法局与市优化办联合印发了《常德市涉企行政检查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行政执法单位涉企检查事项清单和执法流程。今年初,依照《常德市涉企行政检查监督管理办法》,全市34家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共计备案年度检查计划474项,其中涉企检查423项,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执法。

      主持人:4.刘局,最后还想问一下,市司法局关于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相关举措。
      刘局长:近两年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的领导下,先后在交通运输、城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大众普遍反映的重点领域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督查行动,在全省首开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公开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先河,分两批次发布了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安全生产领域正负面案例共计17个。
      从今年3月开始,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安委办关于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统一部署,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应急管理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中,承担主要行政执法任务的15类共165家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组分别在各县市区、“市直六区”组织执法评议会,通过现场提问、集中测评、代表评议等方式,对市、县两级共165家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现场评议。其中“两代表一委员”现场提出执法问题32个,相关执法单位现场回复率100%,各项测评指标满意率均在90%以上。检查组还实地走访被行政处罚企业45家,对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回访调查,调查核实执法问题线索21条。同时,为了解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现状,检查组现场抽取执法案卷726本,经过律所初审、集中复核,合格以上案卷624本,占比85.95%,不合格案卷102本,占比14.05%,其中违法案例44件。下一步,市司法局将针对相关违法案例,监督行政执法单位逐一整改。

      主持人:5.刘局,什么是行政规范性文件?
      刘局长: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公文。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公民行为的性质,故名为规范性文件,也就是俗称的“红头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覆盖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国家的管理、政府的运作、百姓的生活都离不开规范性文件。

      主持人:6.市司法局是如何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的?
      刘局长:这个问题由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科长余颖回答一下。
      余颖: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直接关系政府是否依法行政,直接关系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和政府形象。市司法局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一是制定主体是否合法;二是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三是内容是否合法,包括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不得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事项,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违法增加本单位权力或者减少本单位法定职责等;四是是否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主持人:7.余科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在加强依法决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余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市司法局紧扣这一重大使命,持续夯实基础,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如,今年市政府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市司法局在程序方面跟踪指导,确保决策承办单位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在内容方面严格把关,从以往实施多年的只划定禁烧区调整为划定禁烧区和限烧区,实行禁烧区严禁烧、限烧区有序烧,既落实了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又回应了农民现实需求,促进了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又如,今年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常德市支持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市司法局提出的合法性审查意见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为我市打造全国合成生物制造产业高地、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主持人:8.那么,群众可以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吗?
      余颖:群众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规范性文件起草环节群众可以直接参与,通过参加起草单位组织的座谈会、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等渠道,充分发表意见。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性文件,一般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大家如果对某些方面的政策制定比较感兴趣,可以多关注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认为规范性文件违法的,群众可以通过向备案机关提出审查建议进行监督。属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向制定机关的上一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审查;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向制定机关的同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审查。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受理申请的机关要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主持人:9.刘局,您刚才提到行政协议,请问什么是行政协议?
      刘局长: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协议、招商引资协议、土地房屋征收征用补偿协议等都属于行政协议。

      主持人:10.您开始提到市司法局负责招商引资行政协议的审查,请问你们审查的是哪些方面内容?
      刘局长:这个问题由我局合同审查科科长苏涛回答一下。
      苏涛:一直以来,市司法局全方位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要抓手,我们对招商引资协议的审查是全方位的,审查标准非常严,涉及内容也非常多,最主要的是签约主体和协议文本内容两个方面内容。
      第一个签约主体方面。招商引资协议是行政协议,签约一方是行政机关,另一方是市场主体,以营利性企业法人为主。我们在审查过程中对两方主体资格都要进行查验核实,做好书面审查和初步的尽职调查,确保签约主体适格。
      第二个协议文本内容方面。首先是约定内容要合法,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和效力性规定的约定,例如行政机关违法返还土地出让金和税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给予奖励补贴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其次是权利义务要均衡,招商引资协议涉及行政机关和市场主体的多项权利义务,这些权利义务双方要对等均衡,杜绝出现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不平等协议;最后是违约责任要清晰。行政机关和市场主体各自义务履行情况都要对应设置明确清晰的违约责任,增强履约约束力。

      主持人: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我们的在线访谈到此就接近尾声了,节目的最后,刘局还有什么要对我们网民朋友说的吗?
      刘局长:感谢常德市政府网站给了我们这次和广大网友交流的机会,感谢主持人,感谢各位网友。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关心常德司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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