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CR-2025-12002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经开区、高新区、柳叶湖、西湖、西洞庭、桃花源分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常德经开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 战的意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湖南省工业治理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锅炉安全监管工作的提示函》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常德市2025年锅炉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
常德市2025年锅炉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 战的意见》有关要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湘政办发〔2023〕34号)《湖南省工业治理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湘生环委办〔2024〕2 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全市各类锅炉改造升级,促进能源结构调整,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开展燃煤、燃气、燃油以及生物质锅炉整治,推动锅炉清洁化改造,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范围内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城区燃气锅炉完成低氮燃烧改造。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摸排阶段(5月31日前)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湖南省特种设备综合管理数据,对辖区范围内符合特种设备目录定义的锅炉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往年已注销、报废、拆除的锅炉要进一步跟踪核实,确保锅炉整治工作彻底、有效,并建立统一监管台账(见附件1)。要根据排查情况及时修正平台中锅炉基本信息,确保全市锅炉底数明,状态准。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燃煤、燃气、燃油以及生物质锅炉或蒸汽发生器的污染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排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内企业、学校、宾馆、 医院等单位使用的注册登记锅炉或不需要登记备案的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蒸汽发生器),核查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在线监测及联网情况等,重点核查无证排污、超标排污、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见附件2、3)。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12月31日)
1.严格开展锅炉集中整治。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管计划,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22日下发的《关于加强锅炉安全监管工作的提示函》要求,加强锅炉安全监管工作。对于整治中发现的设备铭牌标识不清、设备和安全附件超期未检等问题,要求企业立行立改。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对于排查发现的无证排污、超标排污、未按证开展自行监测、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2.及时更新登记和许可信息。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锅炉整治工作及时对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锅炉、已实施改造的锅炉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使用登记,并及时更新湖南省特种设备综合管理数据;生态环境部门要提醒相关排污单位按规定对排污许可证内容提交变更申请,并及时作出变更决定。
3.推动锅炉更新改造。用好中央和省“两重”“两新”政策,鼓励支持使用单位对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燃煤锅炉、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等列入限制类的锅炉开展更新改造,鼓励采用各类热泵机组进行替代。对超过使用寿命的燃煤锅炉和换热器,鼓励使用单位更新改造;无法立即更新改造的,督促使用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安全评估。
4.加快推进淘汰类锅炉淘汰。在2025年6月30日前,对列入淘汰类的锅炉,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及时注销使用登记证。如使用单位已注销、失联,采取公告的方式注销锅炉使用登记。锅炉检验单位在开展上述锅炉检验时,检验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满足排污许可证注销情形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
(三)巩固提升阶段
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常政发〔2023〕6号)等要求,对于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锅炉及淘汰类的锅炉不予办理使用登记;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燃用《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常政发〔2023〕6号)中规定的燃料。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各县市区生环、市监部门要结合《常德市2025年锅炉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整治路线和重点任务,做到任务明确到人,责任落实到岗,严细实的排查治理各类问题隐患。要加强统筹协调,坚持进一次门办多件事,周密计划部署,避免重复检查、多头交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市区生环、市监部门要合理安排锅炉整治计划,有序推进工作进度,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要加强对相关单位的监管,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重点排污单位为重点,确保企业安全使用特种设备、有效使用低硫燃料和生物质成型燃料,规范运行治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
(三)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各县市区生环、市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快治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或燃料清洁化替代,并强化人员和技术培训,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国有企业和龙头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引导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宣传教育。生环、市监部门要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取得企业及相关单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宣传导向作用,跟踪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信息共享。生环、市监部门要加强协同合作和信息共享,定期同步锅炉排查整治相关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定期推送锅炉注册登记信息(包括型号、容量、燃料类型、使用单位等),生态环境部门同步提供排污许可状态及超标排放记录,形成“一企一档”数据库,共同推进锅炉综合整治工作进度。
附件:1.XXX县市区锅炉排查整治台账(市场监管部门)(略)
2.XXX县市区锅炉排查整治台账(生态环境部门)(略)
3.常德市锅炉综合整治现场核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