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常德市乡村振兴提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7日
常德市乡村振兴提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6年)
为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推进力度,推动全市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努力走出具有常德特色的乡村振兴路子,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工业化的理念抓农村产业发展、以城镇化的思路抓乡村建设管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速专项行动。按照“一年抓示范、树典型,三年抓大面、求突破,五年抓长效、出成果”的总体构想,突出聚力产业发展提速、乡村建设提速、乡村治理提速、改革创新提速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切实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加快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农村发展全面进步、农民生活更加幸福,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常德提供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2年,进一步建立完善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着力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片点,重点培育一批产业带动龙头,启动推进一批乡村建设项目,总结推广一批改革创新经验,为推进乡村振兴提速专项行动构筑坚实基础。到2024年,全市以产业龙头为带动、公用品牌为引领、标准基地为支撑的高质量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基本达到全国生态农产品基地创建标准;乡村建设由点扩面有序推进,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日趋完善,基本建立现代乡村治理机制;脱贫成果得到根本稳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到2026年,乡村振兴取得战略性成果,城乡融合发展格局逐步形成,成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成功创建全国生态农产品基地;美丽宜居乡村全域覆盖,常德乡村文明的独特魅力和新时代风采得到充分彰显;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形成和谐有序乡村治理新格局;在全省率先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左右,在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走在全省前列。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实施产业发展提速工程
1.大力推进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强化耕地保护,依法促进土地流转,加大推优力度,确保全市年均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870万亩、总产量稳定在375万吨左右,持续保持全省第一位置。稳定大豆和油料生产,推动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优质蔬菜,确保全市年均油料作物生产面积稳定在470万亩、总产量稳定在66万吨以上,年出栏生猪稳定在500万头以上,每年蔬菜生产面积稳定在180万亩、总产量稳定在350万吨以上。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2022年所有区县市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2023年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村经营服务站、市市场监管局、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大力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坚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带动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以金健米业、精为天生态农业、洞庭春米业等为龙头,着力打造粮食产业集群;以博邦农林、润农茶油等为龙头,打造油茶产业集群;以武陵红、君和野茶等为龙头,打造茶叶产业集群;以汇美农业、杨氏果业等为龙头,打造水果产业集群;以湘佳牧业、大湖股份、惠生农科、河洲甲鱼等为龙头,打造畜禽水产产业集群;以津山口福、永春堂等为龙头,打造蔬菜产业集群;以康普药业、祥民制药等为龙头,打造中药材产业集群。到2026年,努力实现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总产值达1200亿元,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63%以上,着力打造年产值过100亿元的旗舰企业3家、过50亿元的骨干企业5家、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20家以上,力争全市新增农业上市企业3家、国家级龙头企业5家、省级龙头企业4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3.大力推进农业特色品牌培育。深入实施“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进“一县一特”“一特一片”,推动标准化生产,提升常德农业特色品牌。到2026年,力争常德香米标准化生产基地达100万亩、年综合产值200亿元以上,常德茶油标准化基地达120万亩、年综合产值120亿元以上,常德红茶绿色有机茶园达20万亩、年综合产值60亿元以上,常德甲鱼生态养殖基地达40万亩、年综合产值100亿元以上,“四个常德”特色主导产业面积和综合产值较2021年均实现翻番。进一步提升石门柑橘、汉寿甲鱼、澧县葡萄、桃源富硒农业等县域公用品牌实力,鼓励企业开展品牌申报认证,到2026年,力争全市年均增创1个以上国家地标产品,新增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60个以上,每个区县市建成省级“一县一特”区域公用品牌1个以上。推进农业特色小镇、特色农业园区建设,力争2022年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1个、省级2个以上,到2026年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分别达到8个、20个以上,全市新增30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5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3个以上产业进入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坚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扶持创建一批省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示范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文旅广体局、市供销社、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市农村经营服务站、常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4.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加强桃源黑猪、石门马头山羊、中华鳖等地方优质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到2026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以中联农机智慧产业园为带动,大力发展精细农业、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加强智慧农机推广和全程机械化综合服务中心培育,努力打造全省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到2026年,力争每年推广农机化新机具5000台套以上、每年综合机械化率提升1%以上。加大农业重大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力度,力争每个主导产业都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3个以上省内外院校合作的科创服务团队。强化人才支撑,引培农业高端人才,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全市每年培训高素质农民4000人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000人次、农机新人才2000人以上,实现每村都有一批农村实用技术带头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市农科院、市农机事务中心、市妇联、市农教办、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5.大力推进优质农产品走出去。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出口,加大“德品出湘”“德品出海”力度。加强农村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培育冷链物流企业,健全农村物流服务中心和村级网点体系,到2026年基本实现行政村电商网点全覆盖、村级配送网点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加快深圳国际食品谷常德产业园建设进度,抓好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及供深合作社建设。力争2022年全市新增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供应基地10家、新增“圳品”认证农产品20个以上,全市农产品出口较上年增长20%以上;到2026年,全市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供应基地达100家、“圳品”认证农产品100个以上,力争全市农产品出口额较2022年实现翻两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工信局、市邮政管理局、常德海关、常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 着力实施乡村建设提速工程
6.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及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到2026年全市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户自觉开展分类减量达90%以上。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创建行动,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2022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增加2个百分点,到2026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35%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消除率达到40%。推进农业绿色生态发展,加强农业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到2026年全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5%、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7.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围绕解决农村“厕位”问题,继续坚持整镇整村推进农村改厕,坚持“首厕过关制”,严把质量关、程序关、验收关和资金监管关。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有机衔接、统筹建设。2022年,全市完成新改建农村卫生厕所2.6万座、农村公厕260座以上,到2026年全市卫生厕所普及率稳定在95%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8.大力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坚持乡村自然山水、田园、建筑和公共空间有机融合,严格新建农房规划管控,引导农村居民集中建房,加强村庄乱堆乱放、私搭乱建和“空心房”整治,深入实施村庄绿化美化亮化行动,鼓励创建“幸福屋场”“美丽庭院”“绿色田园”。持续实施“千村美丽、万村整治”工程,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围绕“五美乡村”目标,推动美丽乡村成带成片建设,打造全域美丽乡村。2022年,全市建设美丽乡村100个以上,到2026年美丽乡村示范村总数达1000个以上。着力发展林业碳汇工程,深入推进林业生态廊道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9.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2022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50万亩以上,到2026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500万亩以上。加强水利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业农村防洪减灾能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经营管理专业化。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持续开展河湖“四乱”等突出水环境问题整治。始终保持禁捕高压态势,落实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持续巩固“四清四无”成效。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打造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常德“水美湘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10.大力推进交通通信建设。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资源产业路、乡村特色旅游公路、新村与撤并村便捷连通路等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创建,打造便捷高效、人民满意的农村公路服务体系。实施农村通讯网络提升工程,引导通讯企业降低农村用户宽带接入资费,提升农村地区宽带用户普及率,加快推动全市自然村光纤通达率、4G网络覆盖率达到100%,5G网络覆盖明显提升。加快实现农村广播电视节目全覆盖。推进乡村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实现“农民办事不出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文旅广体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 着力实施乡村治理提速工程
11.大力推进乡村治理能力提升。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实施“领头雁”工程,择优选派“第一书记”,建强基层党组织,健全村民小组,畅通基层服务治理“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加强村级自治民主化规范化,全面推广积分制、清单制、屋场会等乡村治理模式,鼓励和引导成立村民议事会、环境卫生协会、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积极推动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广泛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实现“一村一辅警”全域覆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公安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12.大力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大力弘扬新时代文明新风尚。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行动,到2026年全市县级以上文明村、文明乡镇分别达到60%和75%以上。大力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常德红色文化、农耕文化、戏曲曲艺、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和传承。培育挖掘常德乡土文化人才,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进行传承、传播活动,支持每个乡镇建设3个以上文艺团体,培育2-3个省级湖湘特色农耕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性开发项目,推动乡村旅游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旅广体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13.大力推进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以智慧党建平台为依托,统筹推进集党务、政务、村务、商务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农村服务管理、医疗保健、养老保障、法律服务、商务信息等公共服务水平。2022年启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探索解决农村养老难题。大力倡导节地绿色殡葬,深入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各区县市每年完成2个建设任务。加强雪亮工程建设,到2026年确保农村视频监控总体在线率稳定在95%、录像完整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健委、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着力实施改革创新提速工程
14.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改革创新。巩固利用承包地确权成果,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在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前提下,探索建立承包地有偿退出机制,健全土地承包合同和流转合同制度。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在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前提下,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鼓励租用农村闲置房用于旅游、民宿等新业态。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资产,积极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路径。(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村经营服务站、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15.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鼓励探索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财政奖扶资金入股、参股等形式,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到2023年,全市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完善产权交易体系,争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常德新经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村经营服务站、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16.大力推进社会化服务创新。进一步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强“三有”“四有”基层供销社建设,积极融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鼓励开展以土地托管为重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探索“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通过股权联结业务实现联结到户、服务到户。(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机事务中心、市农村经营服务站、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7.坚持政策总体稳定。坚持落实“两不愁三保障”、产业、就业、消费、金融帮扶等政策,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合理确定财政投入规模,统筹用好涉农资金,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严格落实好医保参保资助和医疗保障待遇倾斜调整政策。(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卫健委、市水利局、市医保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18.健全防返贫致贫监测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用好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管理平台,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进行重点监测。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帮扶,坚决防止返贫致贫情况发生。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19.增强发展内生能力。进一步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脱贫村、脱贫人口300人以上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所在村、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和乡村振兴示范(片)创建村等领导办点和政策扶持力度,落实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省委交办问题整改要求。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抓好脱贫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激励脱贫人口勤劳致富。全市每年转移就业脱贫对象、监测对象稳定在13万人以上,到2022年底全市发展认定乡村振兴帮扶车间1000家以上。完善对口帮扶工作机制,保持资金投入和干部人才选派交流力度。加强扶贫资产分类管理,增强项目资产管理的实效性。(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加强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从就业需要、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提升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关爱机制,促进社会融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六大专项行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市乡村振兴提速专项行动分指挥部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提速专项行动各有关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各项任务。各区县市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乡村振兴提速实施方案。
(二)坚持规划引领。坚持严格管理、因地制宜、分类提质的原则,各区县市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乡镇政府作为编制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责,坚持村民主体地位,部署一批符合当地实际的行动计划。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农村产业发展用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23年底前全市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三)实施多元投入。市县财政将农业农村作为重点保障领域,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原则,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管理责任主体的前提下,将涉农资金能整尽整,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收益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有关政策。鼓励工商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广泛动员农民群众自愿筹资筹劳,形成多元化投入乡村振兴提速专项行动的格局。
(四)强化办点示范。继续开展乡村振兴示范片建设,启动新一轮市县领导联点工作。按照“市县共建、以县为主”的原则,坚持市县领导挂帅、市县部门参与、牵头单位重点联系的工作机制,实施资金重点保障、项目重点倾斜,发动群众参与,努力打造乡村振兴常德样板。
(五)严格督导考核。坚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各项规定。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提速专项行动月调度制度,分指挥部办公室将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地对各相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督导结果与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