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位”实事惠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

2022-02-07 17:45 来源:市政府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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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岗位、学位、床位、车位、厕位、梯位”(以下简称“六位”)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小切口”改善“大民生”,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岗位”实事惠民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年)》《“学位”实事惠民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年)》《“床位”实事惠民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年)》《“车位”实事惠民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年)》《“厕位”实事惠民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年)》《“梯位”实事惠民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年)》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深入推进“六位”实事惠民专项行动,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压紧压实责任。市“六位”实事惠民专项行动分指挥部负责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各有关工作,分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办)要一体推进、狠抓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履行好牵头职责,做好日常调度和业务指导;协办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市要加强“六位”实事惠民专项行动的部署调度,实施清单化、台账化、责任化管理,确保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三、强化要素支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用地等支持,切实加大资金、用地、水电等要素保障力度,确保“六位”实事惠民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手续办理、资金拨付、政策落实等工作,为实事办理营造良好环境。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六位”实事相关政策、正面典型等,引导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六位”实事惠民专项行动,并积极参与到项目建设、质量监督、验收评估、后续管理等各个环节,形成共商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及时总结推介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为民办实事的“常德品牌”。

五、严格督导考核。将“六位”实事惠民专项行动纳入绩效评估内容,并对工作成效好、完成质量高的地区给予督查激励。市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加强“六位”实事惠民专项行动的督查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力的,视情给予红黄牌警示;对虚假办理、应付办理、拖延办理造成负面影响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7日


“岗位”实事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6年)


为充分发挥稳就业在保民生、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好解决城乡劳动者就业“岗位”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稳就业、常德在行动”主题活动,努力帮助城乡劳动者实现充分就业,确保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2022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6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8万人。到2026年底,全市累计城镇新增就业26.8万人,累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2万人。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良性循环,不断扩大就业容量。持续优化就业创业环境,降低创业准入门槛,通过保市场主体稳岗位促就业。

(二)认真落实稳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及时兑现援企稳岗政策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用“真金白银”稳定就业。2022—2026年,力争每年为3000家以上企业稳定8万个以上就业岗位。

(三)坚持创业带动就业。2022—2026年,每年组织创业培训5000人以上。充分发挥小额信贷和创业担保贷款作用,运用金融超市“创业贷”线上办理贷款,年均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亿元以上,扶持自主创业1000人以上,增加就业岗位1.2万个以上。进一步增强“双创”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孵化能力,持续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引导更多人员参与创新创业。

(四)强化培训促就业。以“提技能、促就业”为主题,举办全市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持续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职业(技工)院校以及有资质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与常德经开区、常德高新区等园区企业开展合作办学培训。鼓励开展订单式培训与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积极开展月嫂、养老护理、焊工、客货车驾驶等特色专项职业技能培训。

(五)帮扶重点对象就业。通过组织就业见习、发放见习补贴等措施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按照“托底线、救急难”的原则,开发一批非营利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拓展灵活就业岗位,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多样化就业。

(六)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加强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做好“311”就业服务,即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3次岗位信息、1次职业指导、1次职业培训信息。充分利用线上供需平台,实时收集、发布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和求职人员信息。举办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等各类主题招聘活动。保障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招工服务。

(七)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大乡村振兴车间和就业帮扶基地建设力度,帮扶脱贫劳动力就业。帮助工业园区重点企业深入乡村“点对点”招聘,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市人社局具体负责,成立工作专班,抓好日常调度,推动各项稳就业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的配套保障,强化常态化监管和绩效管理,提升资金效益。

(三)做实业务台账。切实做好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工作,依托就业失业登记,建立完善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实名台账,并对台账定期开展抽查,提高就业数据的准确性。


附件:1.2022—2026年全市解决“岗位”问题计划一览表(略)

      2.2022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任务分解表(略)


“学位”实事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6年)

为切实解决“学位”问题,确保全市幼儿、学生能够公平享有优质教育资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保障全市幼儿、学生入园入学需求,通过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及中小学校等措施,2022年全市新增公办学位33395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占比提高至95%以上。到2026年底,累计新增公办学位66175个,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城区义务教育学位足额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推进学校新建和改扩建工程。2022—2026年,全市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8所、义务教育学校36所、高中阶段学校(含职高)10所。

(二)落实新建居住小区配建政策。按照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的要求,修改完善《常德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暂行规定》,压实居住小区开发建设单位的配建责任,推动城区教育配套项目落实落地。

(三)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人数占当地义务教育在校生总数比例较高地区的初中或小学,采取整体或部分购买的方式,扩大公办学位供给。

(四)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村小和教学点)调整优化提质。根据农村地理环境、学龄人口分布和出生人口变化等因素,稳步推进小规模学校调整优化,科学确定保留、停办或整合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对需要保留的小规模学校,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保障办学经费、提高办学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成立工作专班,抓好日常调度。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等部门做好协同配合,加快推进“学位”建设。

(二)优化学校布局。根据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结合学位实际需求,科学确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满足就学需求。

(三)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与建造,积极采用节能、环保、可综合利用的合格绿色产品,打造绿色环保校园。同时,严格责任管理和公示制度,严把工程设计、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关口,坚决守住质量、安全、生态底线。


附件:2022—2026年全市“学位”建设计划一览表(略)


“床位”实事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6年)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就医、养老需求,有效解决医疗床位、养老床位结构不优、分布不均等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规划引领、优化配置、依托项目、扩容提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的原则,全面推动医疗床位和养老床位建设。2022年,全市新增医疗床位800张、转型床位800张,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床位使用率达到88%,平均住院日低于8.8天。到2026年底,全市累计新增床位2630张、转型床位3000张,每千人口拥有公立医院床位6.74张,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床位使用率达到90%以上,平均住院日低于8天。  2022年,全市新增养老床位5490张,其中机构养老床位4290张(护理型床位达80%以上)、社区(村)日托养老床位1000张、家庭养老床位200张。到2026年底,累计新增养老床位18090张,其中机构养老床位12590张、社区(村)日托养老床位3600张、家庭养老床位19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40.26张。

二、主要措施

(一)适度增加医疗床位供给。按照把常德建设成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目标要求,考虑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等综合评价指标,适度增加医疗床位。

(二)全面优化医疗床位结构。根据就医就诊的实际情况,引导医疗机构增量床位向传染、重症、肿瘤、儿科、精神、康复、护理等领域倾斜;优化调整“一老一小”床位结构,增加老年人医养、康复、临终关怀、安宁疗护等床位,引导非建制乡镇卫生院床位向康复、护理、精神、儿童、医养等床位转型。到2026年底,每千名常住人口重症医学科床位0.06张、康复病床位0.42张、精神科床位078张、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0.95张,每千名儿童(0-6岁)床位数2.5张。

(三)提升医疗床位配置质量。优化医疗卫生机构病房设施设备和卫生人力配置,全面提高床均面积和床位综合服务能力。到2026年底,床护比、床医比分别达到1:0.5和1:0.4,床人(卫生人员)比提高到1:1.6。

(四)提高医疗床位使用率。对病床使用率小于80%,或平均住院日高于同类医院同病区平均水平20%的病区床位数进行合理缩减,向高使用率、高周转率且病床短缺的病区调整,进一步缩短医院的平均住院日。

(五)扩大特困供养人员养老床位供给。推动各区县市重点建设区域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实现县域内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支持特困供养人员服务机构为低保、低收入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低收费托养服务,空余床位允许向社会开放。

(六)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养老床位。积极推进普惠养老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七)推进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整合财政资金、社区(村)集体资金、社会资本,通过租赁社会闲置房产、整合国有闲置资产等方式,加快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村级养老服务设施,推进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八)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由养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增设护理型床位,增强家庭养老功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市长和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双牵头,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具体负责,成立工作专班,抓好日常调度。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推动“床位”实事惠民行动落实落地。

(二)提升服务质量。医疗机构、养老机构要不断提高“床位”利用效率,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件:1.2022—2026年全市“医疗床位”建设计划一览表(略)

      2.2022—2025年全市“养老床位”建设计划一览表(略)


“车位”实事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6年)


为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进一步提升市民幸福感,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文明交通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规范管理、信息引领,统筹推进、社会参与”的原则,采取盘活存量、扩大增量等措施,不断优化车位供给,满足群众停车需求。2022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位6353个,其中江北城区新增公共停车位1494个;到2026年底,全市累计新增公共停车位30304个,其中江北城区新增公共停车位13494个。

二、主要措施

(一)编制专项规划。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单位配合,组织编制《常德市停车场地与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二)落实配建停车位政策。按照常德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落实居住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政策,对不按规定要求配建停车设施的,依法依规不予竣工验收,确保停车设施不欠“新账”。

(三)推进智慧停车系统建设。高标准建设智慧停车管理系统,逐步将全市停车位接入并统一管理,提高停车位周转率、利用率。

(四)推行停车位错时共享。在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向社会开放内部停车设施。鼓励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地方的停车设施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

(五)完善停车位建设机制。采取专项规划、财政补助、简化审批、政策激励等措施,推进公共停车位特别是中心城区公共停车位建设,缓解中心城区停车位不足问题。

(六)改善老旧小区停车环境。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提质改造,有效增加小区内停车位,并在老旧小区周边适当增加人行道停车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成立工作专班,抓好日常调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发集团等单位做好协同配合,加快推进“车位”建设。

(二)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城管、交警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规范停车秩序,保证道路畅通,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


附件:1.2022—2026年全市“车位”新增计划一览表(略)

      2.2022年江北城区公共停车位建设计划表(略)


“厕位”实事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大城区公厕建设和农村改厕力度,让群众如厕更方便、环境更卫生,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市、县城区逐步建立完善以固定式公厕为主、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为辅的“厕位”网络格局。2022年,全市新建和改造城区公厕62座;到2026年,全市累计新建和改造城区公厕232座,其中市城区78座、其他区县市城区154座,基本实现建成区每平方公里3—5座公厕,二类以上公厕达到65%以上。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2022年全市改造农村户厕26223个,新建农村公厕266座。2023—2026年,坚持农户自愿原则,科学实施改厕,确保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定在95%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公厕建设规划。各区县市对辖区内公厕的布局数量、建设标准、实施计划等进行统筹安排,实现公厕合理布局。

(二)加快新建一批城区公厕。开辟新建公厕“绿色通道”,形成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有效保障项目推进,新建一批城区公厕。

(三)合理配建一批城区公厕。城市(镇)规划区内居住小区、商业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道路广场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交通设施、公园绿地等建设项目要明确配建公共厕所的数量和建筑面积,所需资金纳入建设工程概算,并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四)改造提质一批城区公厕。对严重老化、设施缺失、功能落后、影响形象的老旧公共厕所,改造成为二类以上标准公厕。

(五)因地制宜补充移动公厕。在应急和不宜建设固定厕所的公共场所,以及在组织大型社会活动人流急剧增加的情况下,设置一定数量的移动公厕。

(六)鼓励内部厕所对外开放。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鼓励街道周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餐厅、超市、宾馆饭店等单位内部厕所对外开放,多渠道增加厕所有效供给。  

(七)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根据国、省统一部署,完成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和农村公厕新建任务,提高群众生活品质,以“厕所革命”点亮农村环境新风貌。  

(八)做好农村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将“厕所革命”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统筹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分管城管执法工作的副市长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双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成立工作专班,抓好日常调度,推进“厕位”建设。

(二)确保工程质量。要严格按照标准建设,力争在建筑设计、设备选型、功能服务、管理保洁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城区公厕要做到“一厕一方案”,打造一批示范性精品公厕;农村改厕要严把产品采购质量关,强化施工质量监管。  

(三)健全管理机制。坚持建、管、用并重原则,制定厕所管理制度和保洁标准,加强日常保洁和维修维护,保持城区公厕清洁卫生和设施设备完好。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引导农民自主做好农村生活污水、粪污处理设施管护。


附件:1.2022—2026年全市城区公厕新改建计划一览表(略)

      2.2022年全市农村“厕所革命”任务分解表(略)


“梯位”实事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6年)


为加强既有住宅适老设施改造,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湘建房〔2018〕159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强化政策扶持,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向规模化、片区化发展,形成“竣工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运维、监管长效机制。2022年城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400台,到2026年累计加装电梯2500台。

二、主要举措

(一)统一居民意愿。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协调作用,下移工作重心,一线化解纠纷,合理确定实施主体,促成居民形成加装电梯的共识。

(二)建立激励机制。对市城区群众有意愿、符合加装电梯要求的既有住宅小区,财政部门给予每台加装电梯10万元补助。市城区范围以外的各区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补助政策。

(三)强化政策支持。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国网常德供电公司等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优惠政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经验收合格后增加的公共建筑面积,按规定计入房屋公摊面积,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并减免相关费用。涉及供电、通信、供水、燃气、数字电视等管线移位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改造的,相关单位应开辟绿色通道,免费或只收取成本费用。

(四)科学组织实施。各区县市要根据客观条件和业主意愿,因地制宜制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科学确定年度建设计划,列出具体项目清单,完善保障机制,有序推进加装电梯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具体负责,成立工作专班,抓好日常调度。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国网常德供电公司等单位做好协同配合,加快推进“梯位”建设。

(二)积极主动服务。制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事指南,按照依法、便民、高效原则,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积极协调水、电、气、暖、通信等运营企业配合做好加装电梯涉及的改造移位工作,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合理安排建设时间和施工时序,为群众加装电梯提供方便。  

(三)确保工程质量。要强化对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大施工现场的日常检查,确保加装电梯工程质量。

(四)健全管护机制。引导小区业主履行产权人使用管理责任,通过签订合同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单位作为管理人,对电梯进行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电梯使用安全。鼓励加装电梯使用单位和各参与方积极购买安全责任保险,支持通过增设电梯广告、补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方式解决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不足等问题。


附件:2022—2026年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计划一览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