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市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

2020-10-23 15:15 来源:市政府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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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市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开展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自查自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带头支持整治。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耕地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全市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带头支持整治工作,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二、带头强化整治。全市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对照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10月30日前对照以下六种情形,自觉配合房屋所在地的摸排工作人员进行填报登记:一是在农村非法买地建房、套用他人资格建房、冒用他人名义建房,强占、多占土地建房,非法购买农村房屋等;二是参与非法占用耕地开发建设小产权房;三是参与非法占用耕地修建农庄、民宿等从事经营活动等;四是骗取批准,将农业设施用房改做他用;五是利用职务之便,给他人乱占农村耕地建房大开方便之门,谋取私利;六是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不配合调查,提供虚假材料、证据等。

存在以上六种情形之一的,要在11月30日前完成核实登记,报送最终清查成果。对纳入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要在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底完成整改。

三、带头落实责任。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确保将中央和省、市相关精神落到实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自查自纠工作亲自抓、负总责,要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进行。要积极主动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全面推进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带头接受监督。为切实做好此次自查自纠工作,市纪委市监委和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均已设立举报电话,并已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对人民群众的监督和举报,查证属实的,将依纪依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