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2024-05-29 10:35 来源:市委办市政府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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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公开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根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着力点,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建设美丽常德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政治引领、对标对表。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守护好一江碧水”“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展现新作为”等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四个重大转变”“五个重大关系”“六项重大任务”和“一项重大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要求,对照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逐一建立问题清单,坚持整改标准,主动担当作为,采取有力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着力把问题清单转变为“成效清单”。对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及整改推动不力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二)坚持实事求是、务实整改。对照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实事求是、科学精准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实施主体、重点措施、完成时限、验收单位(牵头验收单位、配合验收单位)。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战、销号落实,严防敷衍应付、弄虚作假。分门别类系统推进,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立改立成;对需要时间整改的,明确目标、限时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阶段目标,持续发力、务求实效。

(三)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坚持把督察问题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结合起来,特别是把“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纳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

(四)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是本地区本部门督察整改的实施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督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和《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环保格局,将督察整改工作同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整改合力。

三、整改目标

(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结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面整改、系统治理、全面监管。持续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推进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问题整改,确保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到位,达到“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群众满意”总体目标,坚决防止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行为。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通过抓督察整改,解决一批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污染、矿山生态破坏、船舶污染、园区环境保护水平低等问题,推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2024年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明确的年度目标指标考核任务。到2025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考核任务。

(三)污染防治机制更加健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和重点区域、领域薄弱环节,抓紧改革创新和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以美丽常德建设为统领,以环境硬约束出清落后产能,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四、整改措施

(一)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1.努力学懂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宣讲、集中培训等形式,自觉主动学、全面深入学、及时跟进学、融会贯通学,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有效解决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不够、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主动攻坚的劲头不足等问题。

2.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整体提升,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创造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二)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1.优化国土空间保护格局。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科学谋划农业、生态、城镇三大空间,构建主体功能约束有效、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新格局。依法依规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执法监管和保护修复。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与乡村振兴。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以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发展为方向,提升支撑产业集群化,绿色化发展态势更加明显。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2.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以节能降碳减污为导向跟踪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推动新建项目能耗、环保达到标杆水平。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源头准入作用,严格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管。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加强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和污染治理,完成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任务。优化重点行业产业规模,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等行业新增产能,推动形成与区域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相匹配的产业布局。

3.推动能源结构持续优化。优化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升煤炭清洁化利用率,形成以非化石能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的能源结构。深入推进“气化常德工程”,基本实现天然气“县县通、全覆盖”。实施终端能源清洁化替代,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电气化发展,逐步改善农村用能结构,提倡使用太阳能、石油液化气、电、沼气等清洁能源。

4.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提高社会日常生活重点领域绿色低碳产品的有效供给,鼓励绿色消费,积极引导采购使用绿色产品。推行绿色、无纸化办公;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积极践行“光盘行动”,鼓励节约用电用水,减少过度包装,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推动绿色出行,鼓励公众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推广绿色建筑建造方式,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打赢蓝天保卫战。贯彻落实《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攻坚行动计划》,聚力攻坚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秸秆垃圾生物质禁烧等专项行动,配合落实支持政策,有效降低大气面源污染负荷。全面加强涉大气企业污染治理,开展锅炉窑炉深度治理和简易低效处理设施排查,对高排放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联防联控和应急联动,严厉打击在线监控运维及手工监测报告弄虚作假、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未落实等违法行为。

2.打赢碧水保卫战。以“一湖两水”为主战场,持续推进北民湖、珊珀湖、冲天湖等重点水体整治,着力改善天然湖库水生态环境。坚决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洞庭湖总磷攻坚等标志性战役,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4+1”工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加快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规范排污口设置审批。加强枯水期水生态环境管理,做好重点湖库蓝藻水华防控。加强美丽河湖创建,强化源头水系和水质良好湖库生态保护,扎实推进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和水生生物栖息地修复。规范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环境管理。加强医疗机构污水排查整治。推动落实河(湖)长制年度重点工作。

3.打好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严格涉镉等重金属行业大气、水污染物排放管控,全面排查治理涉镉等重金属关停企业及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采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防止出现违法违规开发利用情况。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清单、污染地块名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持续开展化工园区等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

4.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指导科学、精准施用化肥,实现化肥使用量稳中有降。推动不正常运行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分类整改,高标准推进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畜禽污染防治体系建设,推进农膜和秸秆回收利用。

5.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以“夏季攻势”为重要抓手,继续抓好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的环境问题整改,采取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形式进行污染防治攻坚。建立完善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健全情况调度、联合督查、考核问责等督促机制,完善预警、通报、挂牌督办、约谈等推进措施,集中解决一批重点生态环境问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四)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1.统筹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统筹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警示片,省“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以及全国政协、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等中央、省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力抓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举一反三推进整改,压实整改责任,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2.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等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按照管发展、管生态、管行业的部门必须按“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明责尽责、权责一致、谁审批谁负责、依法依规、奖惩并重的工作原则,切实推动解决港口码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重金属污染、矿山生态破坏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五)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

1.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强化日常执法、照单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固定污染源监管执法体系,推进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纳入企业日常化执法内容,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强化生态环境部门与公检法机关衔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加强生态环境监控。组织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推进空气、地表水等监测站点与国家联网共享。不断创新非现场监管手段,进一步推进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在线监控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在线监控,强化平台监管和数据运用,深化电力环保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真准全。

3.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组织开展以危险废物、尾矿库、废弃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继续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涉锑、镉、铊等重金属治理。健全环境应急指挥体系,推进应急预案、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物资保障等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加强重大舆情应对和处置。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跟踪指导和督查督办作用。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各明确一名副秘书长负责整改协调工作。市委和市人民政府领导按工作分工,对督察整改任务进行包案督导,督促主体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推进问题整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整改工作领导体系,建立高效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落实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把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投入予以重点保障,统筹整合相关资金,优先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创新投融资模式,充分运用绿色金融产品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项目。

(三)严肃责任追究。市纪委监委制定常德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调查问责工作方案,对移交的3个涉及责任追究案件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做到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组织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对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整改责任不落实,特别是整改作风不实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规范销号管理。严格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整改实施主体单位承担整改销号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整改销号第一责任人,市直验收单位为市级核查验收单位,由牵头验收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属地负责、部门监管、实事求是、序时管理的原则和“初审、申请、核查、公示、备案”的程序,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

(五)强化宣传教育。抓好督察整改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报道,充分利用“一台一报一网”,通过省级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及时专题跟踪报道各地各部门整改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加强整改信息公开,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开督察报告指出问题办理情况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环保志愿者参与整改监督工作,利用群众力量推动整改,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常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清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