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扎实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2020-04-24 08:55 来源:常德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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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公开办发〔2020〕2号

 

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扎实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2020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湘政办发〔2020〕9号)(以下简称《要点》。为贯彻落实《要点》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要点》统领全年工作

《要点》全面部署了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五个方面19项具体工作任务。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就是围绕19项具体工作任务抓具体、抓落实,市本级不另行印发202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要点》原文,吃透文件精神,对照工作任务和要求,谋划推进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二、充分考虑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落实《要点》工作任务要以群众获得感为根本评判标准,充分考虑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要与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相结合,在推进 “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的支撑作用。要与补齐政务公开工作的短板相结合,在公开内容、公开平台、公开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实现应公开尽公开。要与本地方本部门的工作特点相结合,在完成好《要点》工作任务的同时,推进个性化工作,解决工作中的痛点问题,反映地方和部门的工作特色。

三、以责任促工作落实

市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梳理《要点》工作任务和要求,逐一分解落实责任单位,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跨部门公开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并由牵头部门协商责任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制定专项方案。相关部门根据公开任务要求,组织公开落实。市直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对口部门的指导和统筹,形成工作合力。政府网站负责搭建网上公开平台,对接牵头部门,制作相关专题专栏,并督促做好相关内容保障工作。

四、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对基层政务公开提出了系统性要求。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省工作部署,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强化政务公开实效、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的有力举措,各地要以此为契机,在政务公开机制和实效上寻求突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这一专项工作的部署和指导,确保工作取得扎实效果。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健全组织建设。各地要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机构,完善工作职责,为政务公开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各部门要明确专门内设机构和人员具体承担工作任务,提供相关支持。

(二)注重统筹协调。市县两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及时研究答复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等,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与市县两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衔接工作,形成紧密配合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督导考核。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督导和调研,通过适当方式通报工作推进情况。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年度业务工作考核范畴。跨部门公开事项专项方案,市级牵头部门于6月上旬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落实《湖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表

 

 

常德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附件:

落实《湖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责任分解表

序号

要点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深化决策信息和权责清单公开

(一)加强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继续办好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专栏,第一时间公开解读会议精神,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正确释放政策信号,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并加强对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的集成管理,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

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严格落实“三统一”规定,建立健全政府门户网站“文件库”,统一发布本级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规范公开管理,明确文件时效期和“有效”“失效”状态等信息,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更新;提升“文件库”智能化水平,丰富检索、下载功能,确保文件底数明、易查询、好获取。

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直有关部门,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集中公开涉企政策信息。全面梳理、打包集成涉企政策文件和复工复产政策,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集中公开,或通过手机APP定向推送;各级政务大厅设立涉企政策兑现窗口,主动送达涉企政策信息;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出台涉企政策时,主动向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征求意见,使涉企政策更贴近实际、更具操作性。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权责清单。坚持权责法定,调整、编制权责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强化权力制约。市政府和市直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简政放权情况,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本级本部门权责清单;县市区政府要全面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公布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等信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市委编办

 

市直各单位,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

 

 

 

 

 

 

 

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公开

(五)主动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专栏,集成公开企业开办、施工许可、财产登记、获得电力、跨境贸易、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服务举措和办理流程,同时加强解读回应;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深化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优化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深入公开“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举措。认真落实“一次告知”制度,及时公布“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工作规程、操作流程等办事服务信息;以企业群众“一件事一次办”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布,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完善信息主动推送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县各相关职能部门

(七)及时公开市场监管信息。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并充分公开,让市场主体知晓;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特别是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深化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落实企业“黑名单”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

 

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八)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政府和部门网站或者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直各单位,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3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九)加大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以及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经济财政状况等信息,按财政部要求做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

市财政局

 

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加大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文件及实施情况、贫困县脱贫摘帽结果等;继续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及时公布不属于涉密信息的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以及分配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

 

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一)加大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中央交办、督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等信息;全面公开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和环境监管等信息。

市生态环境局

 

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二)加大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强化12件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公开。

市实事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三)加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突发事件发生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内容把关等职责,及时回应关切,主动引导预期。

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

 

市直有关部门,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4

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十四)全面推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2020年底前,编制公布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集中公开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信息,开设统一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组织指导村、社区做好政务公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5

加强基础工作

(十五)强化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履行好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政务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切实担好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直有关部门,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六)建设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专栏姓专”的要求,打造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相互链接、形成集群,增强公开的权威性、影响力;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分类集中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主动公开内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直有关部门,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七)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推广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统一格式、及时准确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定政策解读规则,指导提升基层政策解读水平。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直有关部门,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八)积极探索创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9〕54号文件精神,选择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础好的县市区,积极探索创新,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实践,及时总结创新做法、典型案例,并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直有关部门,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九)加强监督评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9〕54号文件要求,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议,将评估评议结果作为市直单位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重要内容向社会公布。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直有关部门,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