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持常德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优良的生态环境稳定,确保区域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稳定及人居环境质量的改善,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局委托中规院深圳分院和常德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常德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目前该规划设计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了部门、专家评审会审查和规委会审查,规划设计单位根据会议审查意见对设计成果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修改后的《常德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进行公示,更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2月24日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信件寄往“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信封上请注明“常德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修改意见”。
2、拨打电话至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联系人:旷钧泽,联系电话:0736-7190609。
常德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目的和意义
1. 维持常德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优良的生态环境稳定,确保区域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稳定及人居环境质量的改善;
2. 协调城市空间发展、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关系,引导规划区建设用地及产业空间合理布局;
3. 支撑规划方案形成,通过方案互动从源头上预防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生态协调区的生态格局建立,区域的生态状况保持稳定;在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的情况下, 高速环线内的环境质量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分目标
生态环境目标:区域生态格局建立, 基本生态控制线和生态通风廊道及其管理办法等制度得以落实。
水环境目标: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沅江干流水质维持稳定,满足II-III 类水质目标;常德市中心城区水环境得到改善,柳叶湖满足III 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穿紫河等常德市中心城区内部水系河流满足IV 类水环境功能要求;枉水河及渐河满足III 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大气环境目标:生态协调区满足相应的大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重要的大气污染物PM2.5 和PM10 得到有效控制。
声环境目标:区域声环境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固体废物环境目标:建立完善的固废处理系统, 逐步构建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形成以生活垃圾焚烧为主,卫生填埋为辅的固废处理体系。
三、规划主要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