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拟以本单位名义发布了《常德市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1.国家战略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重要论述,响应“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践行《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要求。
2.地方发展需求:常德市拥有1746处不可移动文物(含34处国保单位),但部分文物存在保护状况不佳、管控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需通过专项规划实现系统性保护。
3.规划衔接需要:作为《常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补充深化,解决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农业生产的统筹协调问题,守护历史文脉。
二、政策依据
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等。
2.政策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的通知》等。
3.地方文件:《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的通知》等。
三、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与期限
(1)空间层次:涵盖市域、市辖区、中心城区三个层级,分别侧重战略部署、“两线”管控、“两线”优化。
(2)时间跨度:2021-2035 年,近期至2025年(基础保护阶段),远期至2035年(全面提升阶段)。
2.保护对象与目标
(1)保护清单:全市1746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国保34处、省保49处、市保150处、县保783处及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730处。
(2)总体目标:建立系统性保护体系,探索创新利用模式,争创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最大化发挥文物社会、经济和民生效益。
3.关键管控措施
(1)“两线”划定与管控:
1)市辖区文保单位划定保护范围线和建设控制地带,纳入国土空间 “一张图” 数据库。
2)保护范围内严禁非文物保护类建设、爆破等作业;建设控制地带需遵守文物安全与环境管控要求。
(2)分级分类保护:对保护状况 “一般”“较差”“差” 的文保单位制定专项措施,重点完善市级以上单位 “三防” 设施。
(3)耕地与文物协同保护:排查大遗址保护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冲突地块;支持保护范围内相容农业生产模式。
4.创新利用举措
(1)空间布局优化:划分保护利用片区,构建文物主题游线,推动文旅深度融合。
(2)活化利用模式:支持文博场馆全开放(开放率100%),鼓励发展考古研学、乡村文化体验等业态。
(3)城乡融合发展:将文物保护纳入和美乡村建设,提升村庄风貌,发展绿色低碳文旅产业。
四、实施保障
1.部门协同:文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在项目审批、土地出让中落实保护要求。
2.法规支撑:加快出台市级文物保护利用专项法规,完善“四有”工作(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
3.监督管理: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 监督系统,定期开展评估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