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防汛IV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应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雨水情形势和气象预测预报,依据《澧县防汛应急预案》的规定,经会商研判,县应安委决定:自6月19日21时起,将防汛IV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Ⅲ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全面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澧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