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代表:
您提出《关于设立我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设立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利于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新兴产业、潜力企业发展。近年来,我市做过这方面的探索,相继设立了一些产业基金,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前景看好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如2016年市财政拨付1000万元(第一期认缴出资)作为引导资金支持设立了常德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目前已投放1家企业。财鑫金控集团、市工业投公司也相继设立了达晨财鑫基金、沅澧产业基金、中科芙蓉创业投资基金等,在开展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投资了一批企业,支持了常德中小企业的发展。
建议案提出的设立新兴产业发展基金与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相契合,2017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大做强金融产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发〔2017〕2号),明确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放大资本、分类管理、滚动发展”的原则,依规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基金,并以常德发展为投资主题,以本地实体经济为投资对象,积极探索“产业基金+产业联盟+银行”“产业基金+风险投资+IPO”“产业基金+特色园区”等模式,加大对县域经济、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的有效支撑。
下一步,将研究出台《常德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推动设立常德市产业发展基金,采取母子基金架构,由市财政出部分引导资金作为母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实行市场化运作,促进我市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内的各类产业发展。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