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营造良好环境助推小微金融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通过小微金融企业(主要是小额贷款公司与融资担保机构)自身的不断努力,行业实现了良好发展,2016年共向全市的“三农”、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融资主体发放小额贷款25.42亿元,提供融资担保66.43亿元,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促进行业健康长远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重视顶层设计,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一)领导高度重视。各级领导把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与融资担保机构作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举措,积极支持两行业加快发展。2014年12月1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指出 “发展融资担保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015年7月3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融资担保行业改革发展,更好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作用;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向群任组长的省金融改革发展领导小组也多次召开相关专题研究会议,并于2016年6月2日审定出台了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湘发〔2016〕12号),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加快发展。
(二)政策逐步完善。小额贷款公司与融资担保机构均由省政府金融办制定出台相关监管政策并贯彻执行。随着经济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与小微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部分原有政策规定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为此,省政府金融办对有关政策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今年3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金发〔2017〕13号)相继出台,为两行业下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确定了重点、规定了路径。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身份定位、风险补偿、经营地域和业务范围、融资方式和融资比例等问题,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与代偿补偿、再担保体系和税收优惠等问题上述文件中均有明确规定。
二、坚持规划引领,营造良好监管环境
在我市小微金融行业发展壮大过程中,我们切实遵循了优质、有序、稳健的发展思路,一是优质:严格按照行业监管政策法规对拟设机构的筹建和设立申请进行审查把关,重点核实拟设机构主发起人及股东的出资来源和资金实力、诚实守信经营情况等,并对其进行依法依规审慎经营及风险警示教育等,确保机构发展质量。二是有序:科学有序地推进小微金融行业发展,在综合考察各县市区的经济总量、金融规模、信用环境、金融监管力量等因素之后,合理布局相关机构,在市城区范围内的小微金融机构趋于饱和的情况下,优先、重点考虑在县市区设立相关机构。三是稳健:始终把防范风险放在监管工作第一位,包括合规风险、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等,时刻强调不得触碰非法集资、高利放贷和暴力催债的政策“高压线”;时刻强调要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等,做到“制度管人、流程管事”;时刻强调要注重业务风险防范,落实贷款“三查”制度,严控信贷风险。
三、加强部门联动,营造良好服务环境
在支持小微金融行业加快发展方面,各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如在接入征信系统方面,市人民银行积极推进,先后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报送接入申请并获批7家,目前财鑫担保和双鑫小贷已成功接入,永丰华盛小贷和善德担保也正在进行软硬件环境测试等工作,有望近期接入。在财政奖励补助方面,市财政局积极争取省级资金,2016年共为小微金融企业(主要是融资担保机构)争取各类资金1455万元。在税收优惠方面,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为融资担保机构申请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以财鑫担保2016年营业收入约10000万元计算,当年免税金额可达500-600万元。另据今年4月1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其中包括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将这一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合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具体税收政策文件出台后,小额贷款公司即可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在办理抵押登记方面,市政府办(市金融办)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办理抵押登记工作的通知》(常政办明电〔2017〕34号),积极协调国土资源、房管、工商、车辆管理等抵押登记部门,为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等等。
四、完善行业自律,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要树立小微金融行业良好社会形象,自律比他律更重要。一方面,企业个体要坚持规范经营、服务客户;另一方面,行业整体要做到规范发展、服务社会。为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构建交流合作平台,2016年6月,市政府办(市金融办)推动成立了全市小微金融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规范自律、诚信创建、交流合作、宣传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协会成立近1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各类会议7次、经验交流2次、学习考察2次,并与有关市级媒体形成了良好合作关系,经常性地开展正面宣传报道等,不断提高小微金融行业的社会地位和公信力。
感谢您对我市金融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尽全力做好相关工作,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