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法“企业服务年”】普法赋能企业发展 筑牢经营法律安全防线
9月28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佘建军带领民事审判二庭法官前往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展开“送法进企业”普法活动,为企业发展注入 “法治动能”,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座谈会上,法官彭治平围绕县域内多发高发的建设工程施工类、公司类案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了简要分析,并紧扣合同签订、公司担保等关键环节,通过实务案例深入剖析企业民商事活动中存在的“真员工假公章”、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主体资质审查不严等法律风险点,提醒企业把好合同关、守好担保关,从源头防范经营风险。法官李蓉则结合办案实践,就防范职务犯罪等刑事法律风险作出提示,引导企业人员强化法律敬畏意识,自觉远离犯罪红线。
佘建军在会上提出,企业在民商事活动中一要树立法律意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要树立红线意识,合法合规参与市场经营;三要树立规范意识,积极学习法律规定;四要树立责任意识,提高董、监、高个人履职能力;五要树立风险意识,坚决杜绝刑事犯罪;六要树立主动意识,主动参与纠纷化解,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诉前。
在座谈交流环节,与会企业人员结合经营实际,就安全生产事故法律责任防范、合同相对方授权审查及公章核验等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难点现场提问,法官逐一答疑解惑,结合法律规定与典型案例提出针对性建议。
会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座谈内容丰富、案例鲜活、针对性强,希望双方今后建立常态化、制度化交流机制,通过深度剖析典型案例,推动思想观念转变,持续提升企业人员法律意识。
下一步,桃源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延伸审判职能,主动靠前服务,以高质量司法护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终审: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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