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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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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1 07:52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姚懿容 通讯员 石小佳 【打印】 【字体:

经常德市人民政府同意,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自2025年9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全日制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调整后,市城区(含武陵区城区、鼎城区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下同)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其他县市区(管理区、高新区,下同)为1800元/月,均比之前上涨100元/月。市城区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小时,其他县市区为18元/小时,均比之前上涨1元/小时。常德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劳动者如遇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问题,可拨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36-7817522,或拨打举报和投诉电话0736-7817110。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谭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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