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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职责清单和工作底线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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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8 09:44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常德市生态环境局“三定”工作方案明确的职能职责和《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常政发〔2021〕1号)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常德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职责清单及工作底线清单,现予以公开。

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职责清单

1.巩固提升城市创建成果,让文明成为常德亮丽名片。

2.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落实《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确保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

3.夯实“四严四基”,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损害谁赔偿”,加快构建大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4.抓好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和超低排放改造,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

5.把讲政治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

6.大力推行“六步工作法”,抓好政策设计、工作部署、干部培训、督促检查、追责问责、总结反馈六个环节,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完整闭环。

7.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8.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严防严惩各类腐败问题,维护政府系统清正清廉的良好形象。

9.压减一切不必要的政府投资和行政开支,保障民生支出稳定增长。

10.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11.加强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狠抓饮用水水源保护、黑臭水体整治,确保省控及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89%以上。

12.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绿色矿山建设,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13.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交易。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城、国家低碳生态城(镇)试点。

二、常德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底线清单

1.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刚性底线,严防生态环境质量反弹恶化。

2.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坚决防止重特大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3.严禁不按期完成生态环境各项考核指标、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验收销号。

4.严禁纳入全省排名的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率排全省后10位。

5.严禁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行为。

6.严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弱化、软化,力争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7.严禁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

8.严格按照《常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常政发〔2020〕10号)要求,落实好“三线一单”管控工作。

终审:陈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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