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市政府>市政府会议>详细内容

常德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审议《关于进一步创新和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等三个文件草案

分享到:
打印 字体:
2011-09-28 15:26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9月21日,常德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审议《关于进一步创新和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草案)》、《关于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草案)》和《常德市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及相关活动准入制度(草案)》。市长陈文浩在审议中强调:加强社区管理,构建和谐社区,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社区工作做好了,就为构建现代常德、幸福家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个文件草案将于近期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

  加强社区建设管理是市政府2011年重点调研课题。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由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三个文件草案。《意见(草案)》共八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创新和加强社区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第二部分为进一步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协助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第三部分为做好社区区划设置和调整工作,包括科学规划城市(镇)规划区社区设置、合理调整设置现有街道和社区;第四部分为推进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包括逐步组建社区公共服务站;第五部分为不断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包括配足配强社区工作力量、关心社区干部的成长进步、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第六部分为加大社区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包括建立社区低限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保障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第七部分为加快改善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包括加快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服务用房建设、强化社区设施建设的政策支持、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第八部分为切实加强对社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包括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配合、积极推进社区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工作制度、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普遍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及相关活动准入制度等。

  《试点工作方案(草案)》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第三部分为试点内容,包括组建社区公共服务站、探索社区公共服务站职能定位、创新社区公共服务站人员配备方式;第四部分为实施步骤,2012年选择部分社区试点,2013年在市城区和各县市城区社区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站,2014年在全市乡镇社区推广;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强化制度建设。

  《准入制度(草案)》共十条:第一条是明确出台准入制度的目的和依据;第二条是界定准入事项的范围;第三条是明确准入事项的核定主体;第四条至第十条是明确准入制度的操作程序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