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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再次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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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9 11:26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姚懿容

  4月8日,2015年"司法公正常德行"工作会议在德华宾馆会议室召开。市委书记王群在会上强调,"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是常德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具体体现,是依法治市的重大举措,全市要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党组、党组织对该活动的领导,推进法治常德建设,着力解决问题,让人民群众满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何英平主持会议。

  从2011年开始的"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是市人大常委会为顺应人民群众期待、落实法治常德要求探索开展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今年,该活动将围绕"加强司法监督,推进司法公正"这一主题,从规范司法执法程序、构建监督体制机制、开展"阳光信访"、开展案件评议评析、开展履职评议活动等方面推进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刘明指出,"司法公正常德行"是市人大常委会、各司法机关在市委的领导下,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措施,开展该活动是依法办事;该活动已成为市人大常委会和各司法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的一个品牌,开展该活动是打造亮点;该活动符合中央"四个全面"总体战略布局,符合市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该活动是保持一致;该活动有着广泛和深厚的社会、工作基础,有强烈的现实需求,开展该活动是对症下药。各相关人员要坚持认识先行,自觉平息形式论、无关论、轻松论等模糊认识,牢固树立正确认识;相关单位要鼓实劲、出实招、见实效,树立"有效则搞、搞则有效"这一理念,紧扣"监督"、"公正"两个主题词,做到把总结推介经验与发现解决问题相结合、破与立相结合、启动行动与考核评比相结合。

  王群强调,近年来,常德政治生态不断好转,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但离司法公正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今年,"司法公正常德行"要在两个方面实现新突破:一是"两评一公开",即评案、评官、评议结果公开。活动组委会要把好的案例总结出来,不好的同样摆出来纠正,接受司法监督,确保经得起历史检验;所有警官、法官、检察官要主动接受评议、监督;评议的结果要及时公开,阳光运行。二是"两不一登记",即不干预、不执行、登记备案。不允许领导干部打招呼干预个案;任何领导干部个人的干预行为公检法司不用执行;相关部门要将领导干部个人干预司法办案的情况登记备案,纪委要进行抽查,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他指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执法如山,清廉如水,惩恶扬善,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走一个坏人,构建起一个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

  会议还表彰通报了"2014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市公安局、鼎城区、津市市"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组委会主要负责人作典型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弘发,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丘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具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湘文,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彭启云等参加会议并讲话。

    

(编辑:李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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