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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安慈高速安全隐患房屋拆迁请求
来信人 戴** 来信日期 2021-07-28
信件索引号 202100151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并县长信箱工作人员你们好,我是修梅镇白堰村五组村民戴志华。由于目前在建安慈高速公路修梅段离我自建房及宅基地过近(红线与房屋最近距离仅有1米),高速的施工作业引起的房屋损坏、噪音、灰尘已对我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其中我房屋的屋顶、墙体、梁等多处损坏,并已通过第三方鉴定。后续通行后,这些影响仍然会不同程度存在,更为严重的是,通行后如遇严重交通事故(高速贴近房屋且路面高于房顶)、自然灾害(塌方、山体滑坡等),我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受到严重威胁。
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十三条的规定,可知在公路控制区范围内,对公路安全造成影响,或者对生产生活有影响的均应该进行拆迁赔偿。此前与施工方及政府部门多次沟通,均以后续考虑拆迁、修防护坡、隔音屏为由来搪塞和推诿,恳请相关主管部门本着对老百姓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审慎研究本人房屋拆迁诉求,给予本人一个明确回复,在此深表感谢。
在喜迎建党百年之际,欣闻章杰书记荣获全国优秀县委书记,作为一名临澧人深感自豪和骄傲,也相信在县委的坚实领导下,政府部门能够切实体会老百姓疾苦,保护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妥善处理本人诉求,再次表示感谢,期待您的回复。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修梅镇 回复日期 2021-08-03
办理结果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您反映的要求出具书面协议,施工期间不得损害房屋,如有损坏,拆除房屋,并有县政府做担保,回复如下:由于安慈高速的施工复杂性,不能保证施工过程中对其房屋没有一点影响,安慈高速可通过开挖减震沟,减少震动等措施来减少对其房屋的影响,如有影响将按中铁建湖南安慈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常德市高速公路建设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安慈高速(常德段)红线外房屋炮损(震损)补偿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执行。目前已经逐步启动房屋震损程序。

    二、您反映的房屋边缘距高速公路安全距离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此距离属于控制距离,法律方面并没有明文规定高速公路两侧内30米的房屋全部拆除,只是对新建高速公路需远离高速公路两侧三十米。针对此事我单位会同业主单位、常德市高速公路建设办公室、设计单位、地方政府及村委多次对房屋查勘,并于87日下发了会议纪要,对其房屋不予拆除,对违建棚屋按拆除违章建筑的方式拆除该棚屋,并从设计方面进行适当优化,尽量避免填土影响该房屋的附属房屋基础。

    三、对于施工引起的灰尘我单位会及时洒水降尘,减少震动。而且后期运营是高速公路是全封闭,并且有防撞护栏,戴先生反映的噪音、灰尘问题会得到解决。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修梅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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