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当前,部分农村长期闲置水利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方面还有较多方面需要予以重视与完善之处,希望通过分析这一点“点状”问题以更好地透视和解决农村水利设施的荒芜等问题“面上”的问题。
据了解农村水利设施大部分来自于上世纪50年代大修水利时期,随着小型化灌溉技术的发展以及有农作物种植规模、结构、轮次等因素变化导致的农业需水量的下降,以及集体性水利设施与水利固定资产(房屋、设备、管道、水渠)是一种地方性公共产品其所有权不为某个特定个体所有进而容易产生闲置荒芜和缺乏有效管理的现象。水利固定资产长期荒芜,表现为由于缺乏维护导致自然老化,或人为破坏、人为占有、人为变卖亦不在少数。
理论上而言,农村长期闲置水利固定资产应当有着规范的管理安排,如相应的摸底统计、日常维护与报销管理等,特别是报销处置利益归属需要作出说明,这样相关主体才更有处理的积极性。可能相关部门对这一工作重视不足,给予的注意力有待增多。以及相应的政府管理部门众多,如村委会、水利部门、财政部门、农业部门,这可能导致管理的分散化。
为此,试着提出一些建议:
第一,以“闭环”的思维管理水利固定资产。水利固定资产要形成从建设-维护-报废的全周期管理。对于确实由于长期闲置水的应当及时报废处理,这样才能有效管理国家(集体)财产,减少国家(集体)财产的浪费与流失。
第二,理清相关部门职责。强化水利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考核,实现正向激励与有效约束的政策制度。或成立相关领导小组,或者强化部门协调,但是关键是要可以问责对象。不能陷入无具体问责对象的境况。
第三,强化政策落实。相关部分制定政策之后,其成效如何关键在于政策是否具体得以执行。并在政策执行中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在互联网时代,可以充分发挥民众利用网络的监督作用,如北京等地“随手拍”(居民发现问题,及时上传的相应的政府APP,政府迅速回应)就是一个很好的方式。
第四,创新水利固定资产的处置方式。以上世纪50年代为代表的水利建设不仅体现着艰苦奋斗的农耕文化,而且还体现着那个时期人民热火朝天、砥砺奋进的精神风貌。其中一些典型代表,具有着很好的教育意义,为此可以尝试将其与文旅相结合,形成更加有特色与创新性的水利固定资产处置方式。
并有,以下问题咨询:
第一,目前本地区农村长期闲置水利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工作的总体现状是什么?存在哪些问题?
第二,相应的管理制度,特别是相应的部门分工如何?有无主责部门。
第三,相应政策落实如何?
第四,有哪些创新或有特色的经验?与做得好的地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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