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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农村长期闲置水利固定资产报废清理的建议与咨询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21-07-22
信件索引号 202100139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当前,部分农村长期闲置水利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方面还有较多方面需要予以重视与完善之处,希望通过分析这一点“点状”问题以更好地透视和解决农村水利设施的荒芜等问题“面上”的问题。
 据了解农村水利设施大部分来自于上世纪50年代大修水利时期,随着小型化灌溉技术的发展以及有农作物种植规模、结构、轮次等因素变化导致的农业需水量的下降,以及集体性水利设施与水利固定资产(房屋、设备、管道、水渠)是一种地方性公共产品其所有权不为某个特定个体所有进而容易产生闲置荒芜和缺乏有效管理的现象。水利固定资产长期荒芜,表现为由于缺乏维护导致自然老化,或人为破坏、人为占有、人为变卖亦不在少数。
理论上而言,农村长期闲置水利固定资产应当有着规范的管理安排,如相应的摸底统计、日常维护与报销管理等,特别是报销处置利益归属需要作出说明,这样相关主体才更有处理的积极性。可能相关部门对这一工作重视不足,给予的注意力有待增多。以及相应的政府管理部门众多,如村委会、水利部门、财政部门、农业部门,这可能导致管理的分散化。
   为此,试着提出一些建议:
   第一,以“闭环”的思维管理水利固定资产。水利固定资产要形成从建设-维护-报废的全周期管理。对于确实由于长期闲置水的应当及时报废处理,这样才能有效管理国家(集体)财产,减少国家(集体)财产的浪费与流失。
   第二,理清相关部门职责。强化水利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考核,实现正向激励与有效约束的政策制度。或成立相关领导小组,或者强化部门协调,但是关键是要可以问责对象。不能陷入无具体问责对象的境况。
   第三,强化政策落实。相关部分制定政策之后,其成效如何关键在于政策是否具体得以执行。并在政策执行中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在互联网时代,可以充分发挥民众利用网络的监督作用,如北京等地“随手拍”(居民发现问题,及时上传的相应的政府APP,政府迅速回应)就是一个很好的方式。
第四,创新水利固定资产的处置方式。以上世纪50年代为代表的水利建设不仅体现着艰苦奋斗的农耕文化,而且还体现着那个时期人民热火朝天、砥砺奋进的精神风貌。其中一些典型代表,具有着很好的教育意义,为此可以尝试将其与文旅相结合,形成更加有特色与创新性的水利固定资产处置方式。
并有,以下问题咨询:
第一,目前本地区农村长期闲置水利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工作的总体现状是什么?存在哪些问题?
   第二,相应的管理制度,特别是相应的部门分工如何?有无主责部门。
   第三,相应政策落实如何?
   第四,有哪些创新或有特色的经验?与做得好的地区?
   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临澧县水利局 回复日期 2021-07-26
办理结果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长期闲置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工作总体现状。根据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7〕24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对农村集体所有水利固定资产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工作,其中包含农村长期闲置水利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工作。根据资产清查情况,当前我县共有中小型水库168座(其中中型5座,小型163座),中小型灌区61座(其中中型7座,小型54座),水闸133座(过水流量≥5m3/s),骨干山塘4157口。

    二、关于管理制度和责任部门。全县农田水利工程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界定产权范围,明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个人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投资者所有,或按投资者意愿确定产权归属;受益户共同出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受益户共同所有;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的工程,产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他情况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界定。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后的维护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长久效益,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临澧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护实施办法》:按照“分级建设、分级管理”和“谁受益、谁负担、谁管理”的原则,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其产权归属工程所在村(居)委会集体所有;跨行政村工程产权归属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所有,产权所有人有责任和义务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建立管护制度、细则,制定各项管护措施,保证安全运转。

    三、关于政策落实。根据2020年省水利厅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乡镇水利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20〕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摸清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底数,当前县水利局已经完成全县四千余口骨干山塘名录复核工作,目前正在开展中小型水闸工程名录复核工作。2021年我县计划实施官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将对灌区内渠道、渡槽、倒虹吸管、水闸、灌溉涵等水利设施进行改造,以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按照国家新四部委《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916号)和《湖南省2018-2019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计划推进官亭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初步建成基本覆盖灌区的信息化体系,实现“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目标。

    四、关于创新和特色经验。全县12个乡镇(街道)分别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并制定了农民用水户协会工程管理制度,协会辖区内渠道及建筑物的管理权和使用权为本协会享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侵犯。在灌溉期间,用水者代表、执委会成员均应巡堤护水,用水组必须组织劳力对所辖渠段加强检查维护,保证渠道安全通水灌溉前,协会应对渠道进行全面检查,对影响通水的渠道及建筑物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维修,放水结束后,用水者代表(管水员)要对用水组辖区内渠道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垮塌问题,应及时组织用水户修复。发现大的安全问题,应上报协会执委会组织维修,协会会员有完成灌溉工程维修义务,任何会员不得拒绝。2015年我县被列入湖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之一,并确定我县同欢水库灌区内安福镇、望城街道两个农民用水户协会辖区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暨末级渠系改水改造项目区。为保障上述辖区两个协会灌溉工程持续、高效运行,更好地发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临澧县人民政府明确将末级渠系工程产权(使用权)移交给农民用水户协会。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

    特此回复!

 

                                                                                                                 临澧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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