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1.本人第一次反映是在2021年5月7日,你们的答复:自2015年以来,该矿山因封停后未再生产。封停前企业对周边群众的影响补偿已兑现完毕。损坏山体及占用农田已自行复绿复耕,在2015年已对周边房屋损坏问题进行过鉴定,并落实了修复补偿,补偿均已到位。(这个答复你们有向周边群众了解吗?没有了解随意就进行了答复,补偿的内容是什么?收据有吗?谁能证明?这个补偿企业老板自己知道吗?2015年做过房屋鉴定?谁做的?鉴定报告证据在哪里?)作为政府部门,如此答复,合适吗?
2.从5月7日到6月30日,这近两个月的时间,你们干了些啥?你们有一次实地了解吗?有一次到村民家中看过吗?具体的时间?人员?两个多月时间有哪位村乡干部在负责处理?
3.通过本人自己后续多次向自然资源部门单位反映,才有了后续自然资源局的现场查看了解,你们说向上反映了,向哪个单位反映了?两个月时间不闻不问,对待问题置之不理,没有任何进展?
4.你说我反悔继续上访,自然资源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只是了解情况,后续再组织协商,不存在什么后悔,你们政府没有处理,不处理,还不让人说话了
5.本人不履行承诺做鉴定?是哪位干部来答应说的由乡政府来委托鉴定?还要求本人家庭成员签写相应证明?村书记可在场?四五个人到家中要求签字进行委托?
6.房屋安全是否定义为危房?脱贫攻坚期间,县住建局对您的房屋进行鉴定,属于B类等级?7月4日,本人亲自打电话给村书记,他表示村里没有材料证明可以查询这个鉴定记录,7月5日乡城建站鉴定属于B类等级,两个人看两眼,不出具任何材料文件证明,进行现场随意口头答复,这是我们政府单位的做事方法吗?有法律依据吗?如此行事,能承担法律后果吗?
7.房屋属于危房或不属于危房,问问你们,矿山开采对房屋有没有影响?没有影响出具没有影响的证明,本人对此不再说一句话,如有影响,不管是否属于危房都应进行补偿赔偿,这点是否是有法可依,是否合理?
8.本人提的哪一点不是合理合规合法的?哪一点不属实?土地占用不属实?矿山爆破生产影响到房屋不属实?因为环境污染而后导致本人家庭成员生病不属实?
9.直到2021年7月6日晚,本人电话联系至村书记,了解乡政府是否有人负责处理反映的这个事情,村书记告知不知情,不了解,不确定是谁?现在市县资源局介入,村乡只管配合有需求的话,这一切本人有电话录音,请你们说说乡政府谁和本人及家庭成员沟通了?时至今日,来了几波政府单位人士,但有一个人出来说这件事由谁负责吗?老百姓该联系谁?和谁对接?还是说这件事不需要专人来负责?随意处理?没有具体负责人,应不应该继续联系我们的政府?
10.一切事实清晰,请你们正确对待,能瞒过县长热线办,但瞒的过老百姓吗?还是你们觉得我们底层老百姓这不是人?不重要?还是一定需要本人联系周边村民进行群体上访,群体闹事才可以?
11.几个月来无所进展,如你们所讲,问题处理没有那么快,但两个多月的时间是否应该有点进展,是否应该有个主要负责人?
12.再问问你们,两个多月了,反映的问题是否调查清楚了?该企业到底是何时进行关闭的?何时停止生产的?何时停止经营的?你们前面答复的2015、2016、2017年这些日期是否搞清楚了,提醒你们,2018年三月现场还有工作人员在生产工作(有图为证),2018年下半年因不规范生产被常德市自然资源局责令现场整改。多次答复,多次调查,连这个时间还没搞清楚,是否合适?
请各位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这是你们的利益受到伤害,你们怎么处理?如此行事,老百姓何来不气?谁不想骂人?说你们两下,你们的干部就说我有病?我是快有病了,谁见了你们如此行事,都得被气出病
你们对待老百姓要有一个好的态度,我会一直上访吗?我为了尊重你们,尊重信访原则,为了你们的脸面,为了不给地方抹黑,为了给你们一个台阶,但你们反过来的态度是怎样的?你们重视这底层的百姓了?你们把底层百姓当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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