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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刻木山乡政府》的虚假答复
来信人 屈** 来信日期 2021-07-16
信件索引号 202100130
信件内容
1.本人第一次反映是在2021年5月7日,你们的答复:自2015年以来,该矿山因封停后未再生产。封停前企业对周边群众的影响补偿已兑现完毕。损坏山体及占用农田已自行复绿复耕,在2015年已对周边房屋损坏问题进行过鉴定,并落实了修复补偿,补偿均已到位。(这个答复你们有向周边群众了解吗?没有了解随意就进行了答复,补偿的内容是什么?收据有吗?谁能证明?这个补偿企业老板自己知道吗?2015年做过房屋鉴定?谁做的?鉴定报告证据在哪里?)作为政府部门,如此答复,合适吗?
2.从5月7日到6月30日,这近两个月的时间,你们干了些啥?你们有一次实地了解吗?有一次到村民家中看过吗?具体的时间?人员?两个多月时间有哪位村乡干部在负责处理?
3.通过本人自己后续多次向自然资源部门单位反映,才有了后续自然资源局的现场查看了解,你们说向上反映了,向哪个单位反映了?两个月时间不闻不问,对待问题置之不理,没有任何进展?
4.你说我反悔继续上访,自然资源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只是了解情况,后续再组织协商,不存在什么后悔,你们政府没有处理,不处理,还不让人说话了
5.本人不履行承诺做鉴定?是哪位干部来答应说的由乡政府来委托鉴定?还要求本人家庭成员签写相应证明?村书记可在场?四五个人到家中要求签字进行委托?
6.房屋安全是否定义为危房?脱贫攻坚期间,县住建局对您的房屋进行鉴定,属于B类等级?7月4日,本人亲自打电话给村书记,他表示村里没有材料证明可以查询这个鉴定记录,7月5日乡城建站鉴定属于B类等级,两个人看两眼,不出具任何材料文件证明,进行现场随意口头答复,这是我们政府单位的做事方法吗?有法律依据吗?如此行事,能承担法律后果吗?
7.房屋属于危房或不属于危房,问问你们,矿山开采对房屋有没有影响?没有影响出具没有影响的证明,本人对此不再说一句话,如有影响,不管是否属于危房都应进行补偿赔偿,这点是否是有法可依,是否合理?
8.本人提的哪一点不是合理合规合法的?哪一点不属实?土地占用不属实?矿山爆破生产影响到房屋不属实?因为环境污染而后导致本人家庭成员生病不属实?
9.直到2021年7月6日晚,本人电话联系至村书记,了解乡政府是否有人负责处理反映的这个事情,村书记告知不知情,不了解,不确定是谁?现在市县资源局介入,村乡只管配合有需求的话,这一切本人有电话录音,请你们说说乡政府谁和本人及家庭成员沟通了?时至今日,来了几波政府单位人士,但有一个人出来说这件事由谁负责吗?老百姓该联系谁?和谁对接?还是说这件事不需要专人来负责?随意处理?没有具体负责人,应不应该继续联系我们的政府?
10.一切事实清晰,请你们正确对待,能瞒过县长热线办,但瞒的过老百姓吗?还是你们觉得我们底层老百姓这不是人?不重要?还是一定需要本人联系周边村民进行群体上访,群体闹事才可以?
11.几个月来无所进展,如你们所讲,问题处理没有那么快,但两个多月的时间是否应该有点进展,是否应该有个主要负责人?
12.再问问你们,两个多月了,反映的问题是否调查清楚了?该企业到底是何时进行关闭的?何时停止生产的?何时停止经营的?你们前面答复的2015、2016、2017年这些日期是否搞清楚了,提醒你们,2018年三月现场还有工作人员在生产工作(有图为证),2018年下半年因不规范生产被常德市自然资源局责令现场整改。多次答复,多次调查,连这个时间还没搞清楚,是否合适?
请各位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这是你们的利益受到伤害,你们怎么处理?如此行事,老百姓何来不气?谁不想骂人?说你们两下,你们的干部就说我有病?我是快有病了,谁见了你们如此行事,都得被气出病
你们对待老百姓要有一个好的态度,我会一直上访吗?我为了尊重你们,尊重信访原则,为了你们的脸面,为了不给地方抹黑,为了给你们一个台阶,但你们反过来的态度是怎样的?你们重视这底层的百姓了?你们把底层百姓当做什么?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刻木山乡 回复日期 2021-07-21
办理结果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的房屋于2000年修建,碎石厂2009年3月24日正式挂牌开采,2016年已停止爆破操作,在开采期间,给您的房屋换瓦、屋面整修、天沟整漏等,补了2年房屋及土地占用费等每年5000元,两年共计10000元。

    在脱贫攻坚期间,县住建局对您的房屋进行鉴定,属于B类等级,不属于危房范畴。2021年7月4日,市县乡自然资源部门领导到您家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及房屋等问题进行了实地查看,让碎石厂老板当事方与您母亲当面对接,并达成了初步协定,由您母亲聘请专业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如确属于厂方对其造成的危害,厂方负责补偿,双方已达成共式。2021年7月5日乡政府分管领导黄清和城建站江再一次对您的房屋进行鉴定,鉴定属于B类等级。      

    2021年7月7日,县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张某清与招商事务中心尚贵和村支部书记一同再一次到您家进一步了解核实情况,并引导您找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鉴定。7月16日,县乡村振兴局李副局长一行人、乡李副乡长、县委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张清、工作队员尚主任等到您家现场查看、核实情况,并引导您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当时就联系司法部门定于7月20日到您家进行具体指导,协助走法律途径维护正当权益。

                                                                                                               临澧县刻木山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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