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听说我们买了房后要收到开发商正式通知则可去办理收房手续,且收房时应要求开发商出示“三书一证一表”,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只有证件齐全了,我们才能签署入住单,收楼对吧?我们小区是曙光融城,我是一名二期业主,但是目前一直都还未收到开发商正式收房通知,倒是接到几次电话自称是物业的一直催着去收房,说是该小区2020年9月就已取得相关证书已具备合格交房资格,后来我去过小区两次要求对方出具相关文件证书原件给我核验时,对方却均无法提供,所以导致我目前一直未收房,在此想咨询一下:1.目前曙光融城小区所有单元是否已具备交房条件?一期和二期分别是于何时合格交房的?请问政府有关部门权威认可后下发的证书具名日期是什么时间? 2. 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广交房即交证,是不是代表我现在去收房的同时已经可以去办理房产证了,在哪里办理呀? 3.合格交房的小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这些文件应是在政府网上可是查到的吧?请问我应去哪个链接查看呢?4. 我们购房合同标明的交房日期是2020年5月底,后来疫情期间有收到过一份通知说是因疫情延期到8月,那现在看来是有延期交房的情况吧,开发商是否应该承担什么违约责任?如有回复,万分感谢!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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