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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空置危房对本自住房生活安全的隐患
来信人 熊** 来信日期 2021-03-31
信件索引号 202100060
信件内容
上一次求决回复:“丰登村就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走访调查,该危房实际拥有者是一位老人,户籍所在地为丰登村,房屋所在地在大观村,且一直居住在大观村,当初因房屋老旧,准备在原址进行翻修,而反映人以其不是大观村人为由百般阻扰不让其进行翻修,后该老人由其女儿女婿接回家中居住至今。丰登村正在与其女儿协调中,待协调后将与镇综治办、镇城建站、大观村会商处理”。

                                                                                                                                                                
               本次求决:1.老人户籍所在地为丰登村,房屋所在地在大观村:事实清楚,关于翻修事宜是否依法依规,法治社会如果依法依规为何不能翻修;
2.老人由其女儿(黄秋英)接回家中居住至今:事因危房无法居住,村干部因危房有居住危险所以接回,并老人老睛看不到,独居难以生活自理;
3.因危房倒塌或人身安全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承担?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四新岗镇 回复日期 2021-04-01
办理结果

您好,您反馈的问题已收悉,具体回复如下:

     镇村两级对此情况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协调处理。经过与屋主的多次协商,已完达成统一意见,天晴的时候对房屋进行拆除。


佘市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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