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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电动车无证行驶
来信人 鲍** 来信日期 2020-05-19
信件索引号 202000179
信件内容
现在县内各类电动汽车泛滥,横冲直撞,严重损害行人及行驶车辆安全,不论是电动汽车还是电动汽车驾驶人均无证,驾驶人的无证导致其驾驶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车辆的无证导致其一旦出现事故后逃逸无法查找,赔偿无法承担。现在电动自行车都是需要上牌的,为什么电动汽车可以不需要任何手续?在全国范围而言,这种情况我也只在这里见过,其他地区无论是多小的电动汽车都是按照机动车管理,希望行政部门给一个明确答复,有没有相关制度在制定,大约什么时间实施?若此次反馈无果,我将继续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绝不允许违法违规行为成为常态!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20-05-22
办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电动汽车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应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车辆应当按规定安装号牌,且购买交强险。目前,我县城区电动车销售网点有十多家,销售的品种鱼龙混杂,有一部分是工信部有目录、可以上牌的(都带牌销售),也有一部分属超标产品,无法上牌。由于受销售商的忽悠,电动车深受广大老年群体的青睐,他们无牌无证无保险、无视交通法规,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存在于我县城区的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之一,也是社会普遍认为的一大马路“公害”。作为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我们已对此现状多次调研,并层层向上反映,希望能引起各级部门的重视。同时我们也已将此作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内容之一,联合市监、城管、交通等部门从源头进行治理,强化宣传引导,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加大对电动车无牌无证、闯灯压线、逆行掉头、非法营运等交通现象的查处打击力度,确保城区市民安全出行有保障。

感谢您对临澧交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临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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