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我小孩在临澧四中就读高二,
4.29号15:45左右,因老师测试体温为38多度,被送到人民医院做全检,
到医院时,测体温为37.1度, 然后作了血检、胸透等,正常,花费近300元,
因为体温正常,先回家,
30号上午去做核酸检查,正常,测体温为37.1度,花费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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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外地工作,
小孩子电话告诉我大概情况是:他没感觉到有什么不舒服/不正常的, 可能是当时太阳大-温度高,课间时间到楼下活动的原因。
虽然目前国内肺炎已经控制,但学校是个大集体,还是防疫的重点,作为家长,关心,能理解和支持。
现在的问题是:
学校的要求:没医院的证明,不能返校;
医院的做法:返学校送来的学生,不做2次核酸检查,不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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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能理解的是:
在医院2次体温正常,作了以上检测(血检、胸透、一次核检)正常,
并向医生解释了当时学校38度的原因后,还需要2次核酸检查。
医生的回答:制度规定的,学校送来的学生,不管什么原因,必须做以上全检。
总感觉哪个地方出了问题?
看起来,各部门都在按制度办事,
其实是个部门都在尽量减小责任或推卸责任,
这种现象是否就是所谓的“一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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