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太浮镇人民政府:
网上浏览到你们组织力量整治马路市场秩序的宣传报道。有几个看法,需要提出。
1。规范市场秩序尤其是农村马路市场的秩序是值得肯定的。
2。对于你们彻底取缔朱伦桥马路市场的决定,表示反对。
3。朱伦桥马路市场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马路市场,它不当道,范围亦小,日常人流量、车流量微乎其微,即便是赶集时,车流人流应该是附近几个赶集点中最小的,即便有所谓安全隐患,但远远到不了取缔的地步。
4。朱伦桥马路市场几十年来系周边金家、大江、段家桥、田窑湾、居民点等周边地区居民定期赶集,买卖日常生活用品的方便之地,交易之所,一旦取缔,且客运班车停运,去县城则不便,去陈二铺则太远,如何方便群众日常生活?试想农村地区老人、孩童之多,赶集不便,如何解决?小商小贩如何生计?
5。对于一个平常只见几个人,赶集人都不算多的所谓市场,似觉没有取缔的必要,实际上它都不算是一个日常经营性市场,所谓马路交通顽瘴痼疾,更有言过其实之疑,它只是一个定期赶集地。实用远远大于隐患。
6。所以,取缔意味着,群众买一针一线,一只牙刷牙膏,一瓶酱油陈醋,都可能是不方便的;规劝引导比彻底取缔好。
实在不希望一个存在几十年之久的赶集点就此取消,三十年来每逢赶集之日买点小商品聊补生活的日子是值得怀念的。
这是一个在外工作,思念家乡的朱伦人、太浮人、临澧人的一点意见。
祈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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