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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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政府拆迁未见公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 ||
来信人 | 刘** | 来信日期 | 2019-07-12 |
信件索引号 | 2019071238307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长及各级领导: 你们好! 本人位于新安镇新西社区的老家房屋收到通知,要求配合政府河湖“清四乱”的整治要求搬迁房屋,但始终未见政府公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只有相关人员告知房屋拆迁能够补偿的金额。政府网站对于其他房屋征地补偿都有公示补偿安置方案明细,其中均有涉及房屋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甚至是提前签约奖励和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奖励等相关费用补偿,为何该项目只有房屋补偿款?不知对于房屋价值是第三方机构是以什么标准评估?请问政府对于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呢?另外,除了货币补偿是否还有其他安置方案可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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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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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9-07-18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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