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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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收取2000元办证费是否合法? | ||
来信人 | 汪** | 来信日期 | 2019-04-08 |
信件索引号 | 2019040824771 | ||
信件内容 |
我是御景城一位业主,2月底收房时,开发商向我收取了2000元办证费(不动产证),但现在4月初其他业主收房时只收1000元了。感觉不合理。向开发商咨询,以种种理由拒绝退还多收部分款项。 请问物价(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发商向业主收取2000元办证费,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多收?如果不合法,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是否应该督促御景城开发商清退相关费用? 恳请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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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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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9-04-09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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