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
信件标题 | 交了13年公积金,为什么说一分钱的公积住房贷款都不给 | ||
来信人 | 住** | 来信日期 | 2019-02-19 |
信件索引号 | 2019021906579 | ||
信件内容 |
本人临澧县事业单位人员,2005年开始交住房公积金,现有余额6万多万,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 本人现无贷款、无逾期,公积金缴纳基数3100元,月收入4000元左右。 今天去临澧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处询问能贷多少款,工作人员说我一分钱都贷不到,因为要减去每月3600元的家庭支出(我并没有说我有什么家庭支出)。 要求:1 如果每月减去3600元家庭支出是工作人员说错了,请她改正并回复。 2 如果确实有这样的政策,请废除这样的政策。因为按这样的政策,穷人只能交公积金,却享受不到好处。这与公积金制度改善普通人群住房条件的初衷完全背离。 |
||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
回复部门 | 县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9-02-20 |
办理结果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