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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教龄30年补贴
来信人 胡** 来信日期 2019-01-27
信件索引号 2019012720527
信件内容
	我是学校的一位退休老师,前不久原学校通知我,说是有关部门给有教龄30年,2014年后退休的教师发放了一笔补贴。(具体名目不清楚)。想到我县经济建设进入快车道,民众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教师待遇不断提高。满心欢喜。从外地特赶回学校,填表签字。静静等着工资卡上补贴到账。可临到工资发放日前夕,忽接学校通知:“没了”。最后得知,要求84年进入教育系统的,被县人事部门“刷”下来了。说是我还算好,有的只差一,二个月而无缘享受到待遇。


	    过后细思:人事部门这样做,肯定是有依据的,只是想这政策依据在制定时,能不能更充分,更平衡,更人性化一些?譬如说,在大前提下,补贴的比例不同等?也不至于差不多同是一个资历人,有的成千上万,有的分文没有。时近年关,本应安心过年,可总觉得心里有点堵。在这里发放发牢骚,也算是官民沟通吧。


	    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9-01-28
办理结果

关于胡XX同志信访问题的答复意见书

胡XX同志:

      您关于反映无法享受从教 30 年的教师退休时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加快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决定》(摘录)(湘发〔1993〕5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基本离退休费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湘人社函〔2015〕295 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等荣誉称号工作人员退休时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14号)等文件精神,您1974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月从事专技(教学)人员工作,2014年9月30日前未达到30年,因此不符合此次一次性退休补贴的条件。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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