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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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2018年新生儿可否有失地农民免交医保的政策? | ||
来信人 | 文** | 来信日期 | 2019-01-04 |
信件索引号 | 2019010431597 |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是四季红的失地农民,一家三口是有失地农民免交医保的,2018年12月新生二胎,在上户口后上医保时被告之新生儿不属于失地农民,需要自行交220元的医保费用,当时就已经交了220,但是我个人觉得家里的二胎属于我家同一个户口本,理论上也应该属于失地农民,为什么就没有政策了呢,希望领导给答疑解惑,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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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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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9-01-10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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