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委各领导,你们好!我是修梅南江居委会的居民,对于现在的话题六次的重谈,觉得现在的执法部门真的在忽悠百姓。
又一年关了, 就修梅南江液化气站存在的隔离区安全隐患这事怎么就被县住建局的领导说成该企业是合法经营呢?
在上次的住建局领导的回信中我看见了县、镇各领导的办事力度,住建局的领导忽悠人民群众这招发挥的淋漓尽致,
据相关资料显示,《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条例,·贮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一:距站墙外的工业区应有50米距离,二:距民用建筑应有40米的距离,三:距站外高速公路路肩应有20米的距离,请问住建局的领导们,一个储罐只有在3米,是仅有3米左右的地方设有围墙,请问这个安全距离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条例里能通过吗?
住建局的领导在上次的回信中再次强调,该液化气站在2015年六月通过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湖南省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安全评估报告》和常德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按理说证件齐全不应该有什么问题,也没有深究的必要是吧,请问住建局的领导们,是不是若干年前取得了相关部门的许可证,贵单位就没有对该企业例行检查的职责了吗?2015年以后的这几年,有领导在液化气站围墙外看过吗?只能说明该企业在2015年六月前是合法经营,现在倒塌以后的围墙距储罐只有3米,住建局的领导,评估和证都不是你们能管辖的,但是住建局的领导应该有监管,监督的职责吧,现在距储罐只有3米的安全隐患这情况已经反应几个月了,没见该企业有整改的迹象,只见住建局的领导推脱责任的说法,市里给了资料就行,照章办事,也不用实地看查,一个存在巨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怎么就没有部门监管,等到出了安全事故,这个责任哪个部门能担得起,受伤的是当地的百姓,为什么就不能将厄运磨灭在胚胎中呢?该企业的存在问题是不是不在临澧县住建局管辖的范围内,这事哪个部门有监管,整顿的权利,望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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