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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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失地农民医保缴费问题 | ||
来信人 | 胡** | 来信日期 | 2018-10-17 |
信件索引号 | 2018101737130 | ||
信件内容 |
根据新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政策,被征地农民,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可以免缴医疗保险费用,在生病住院时仍然享受报销福利。 我家是临澧县太平街道(筹)农丰社区金家组,也就是现在的新临澧县人民医院和圣特立未来城小区对面,我们这里现在已是失地(被征地农民)农民了,且于去年已经办理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于10月1日开始收取,220元/人。 同样的失地农民,为什么我们太平街道(筹)农丰社区金家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可以办理,却不能享受免缴医疗保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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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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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8-10-18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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