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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新安镇广城星城小区水费收费不合理
来信人 王** 来信日期 2018-08-02
信件索引号 2018080254389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新安镇广场星城的一业主,水费收费有些不合理,长年没人在家用水,水费照旧按每月20元来收取,且采用的是充值用水,费用一旦扣完,立马自动断水.(用多少水收多少水费,这样我觉得会合理些,为何要设置为每月最低消费20元,没用的也照扣?)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8-08-08
办理结果

关于“新安镇广城星城小区水费收费不合理”的回复

王慧网友:

  县长热线办已将你反映的问题转交我局,现回复如下:

  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乡镇村集中供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水费实行包干水费和超量收费相结合的水费制度,包干水量为80立方米/年·户,包干水费为160元/年·户。居民家庭用水量低于包干水量的按包干水量收费,超出包干水量部分按2.00元/立方米收取超量水费。已向水厂报停,年用水时间不超过两个月,年用水量低于14吨的用水户,收取60元/年·户的包干水费以补偿管网维护;另外根据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临发改[2015]337号文件精神,自来水厂可以代收污水处理费,标准为0.85元/立方米。接到反映后,我局和镇政府领导约谈了水厂负责人,我们要求水厂立即按照上述政策进行落实整改,如再发生多收费事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临澧县发改局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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