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我是佘市桥镇原中心村高家组居民
2015年,我省作为全国唯一纳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全区域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的省份,湖南省因地制宜、结合省情,制定了《湖南省农村环境整治以奖代补全省域覆盖实施方案》,计划从2015到2019年,用4年集中整治,1年完善提升,完成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现在3年过去了,我老家家门口一个垃圾桶都没有。现在生活垃圾无处放置,村里是安排了人检查,不允许倒在家门口(形象工程),说要罚款(可能是村里负责的人故意说辞),家里父母都是老老实实的农民,说不允许就不倒。每每回家看见父母将几天的垃圾集中在屋旁一起焚烧,我就非常痛心和气愤(人可以闻到),您应该知道,垃圾露天焚烧是会产生致癌物二噁英的,我非常担心父母受到伤害。此次给您写信我的诉求就是一个:给我家门口买一个240L的绿色塑料垃圾桶即可,定期安排人运走。
据我了解,《湖南省农村环境整治以奖代补全省域覆盖实施方案》方案中省里给我县拨款2000万元,《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湘财建指[2017]201号)中得知,省里拨款临澧县人民政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专项资金200万元(第一批资金600万2015年已下达,湘财建指[2015]140号),而且县政府县财政也安排了专项资金拨款到每个乡镇,乡镇分配到每个村每个组,是否存在村里拿钱了不办事的情况,实际情况是目前我家门口,我们村都没有垃圾桶。对于拿钱了不办事我在次不做妄断,也不追问,希望能解决我家门口垃圾桶的情况,几十块钱的事,从此父母不必再焚烧垃圾,让老人健健康康的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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