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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县城规划区内有人新建私房,无人处理
来信人 刘** 来信日期 2017-11-07
信件索引号 2017110731699
信件内容
安福镇芭蕉社区朱家组朱天贵,在屋后新建私房一处,开工初期有人管,停工过一段时间,目前已建成,相关部门未组织拆除。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7-11-21
办理结果

芭蕉社区朱家组居民朱天贵,宅基地位置所处限建区内,原房屋始建于2002年。2017年8月28日向社区报告,要求解决生活小屋维修加固的问题。8月29日,安福镇控违拆违办对其生活小屋维修加固进行了规范:在原主体房屋后面连接生活小屋一间,面积为3米×8米,高度一层2.8米,不用现浇混凝土浇灌。该房屋建成后目前与其主体建筑合为一体,面积为24平方米,天盖为机制瓦。该建筑没有违反县委县政府控违拆违工作相关政策。

  特此回复

                 县控违拆违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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