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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临澧农村低保问题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17-09-29
信件索引号 2017092953747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你们好,我从湖南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年内全省将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湖南农村低保指导标准将按3026元/年执行,确保年底全省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同比提高10%,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据了解,2016年国家扶贫标准为2952元/年,今年全省农村低保指导标准将提高至252元/月,即3026元/年,比2016年国家扶贫标准高出2.5%,较2016年湖南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14.6%。调整后的全省农村低保指导标准,将从今年1月份开始实施,各市州将参照全省指导标准,按照只高不低原则,出台本地指导标准,提高救助水平,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兜底扶贫对象按农村低保标准足额保障到位。同时,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按照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100%的要求,严格审核程序,严格经济状况核查,严格政策标准,及时将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救助。


	这些信息已经明确表示今年的农村低保金额有所增加,为何我大姨奶奶的低保金额还是每个月120呢?去年她每个月就是120,到今年5月开始清查违规低保现象后到现在9月为止为什么还是120一个月呢?我知道低保有一些补贴标准,标准不同补贴金额也会不同,比如分贫困,重病,残疾等等。但是我想表达的意思是说经过调整后的金额同比之下为什么还没有增长呢?本想告诉你们我大姨奶的身份信息,请你们帮忙查一下,但是涉及到个人隐私,我就不在这里公布了。麻烦你们给一个补贴标准,能够在这里公式出来。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7-10-10
办理结果

关于临澧农村低保问题的回复

张琴网友:

    您反映的“关于临澧农村低保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的规定,2017年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290元/月(3480元/年),即:农村家庭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3480元的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低保救助。

    我县农村低保救助实行分类救助。综合评估低保家庭经济及收入状况、病残情况等因素,将农村低保救助标准分为ABC三个类别,即:A类290元/月、B类200元/月和C类120元/月。A类为特别贫困的家庭(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B类为有重病重残患者的贫困家庭,C类为一般贫困家庭。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临澧县民政局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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