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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土地使用证
来信人 王** 来信日期 2017-08-26
信件索引号 2017082604218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是安福镇的居民,2003年在原乡镇企业局够买一套130平方米的厅式房屋,属于本人唯一住房。当是只办理了房产证,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最近想要出售,但是没有土地使用证,办理不了不动产证导至房产无法过户,去办证大厅和国土所咨讯过,但是得到的答复是能办,但是很麻烦,说要找到以前的开发商。我从房管局调了自已房产证的资料,显示开发是临澧县乡镇企业局开发公司,现在乡镇企业局都不在了。我要咨讯的是,我的房子要怎么样才能办理到土地使用证,办理详细过程是怎么样的。(另外:我所知道的是我隔壁家有土地使用证,同一幢楼别人能办再我怎么就办不到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7-09-01
办理结果

王菊霞网友:

      您反映的不动产登记的问题收悉,回复如下:我县自去年9月8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已不再单独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您所购买的原乡镇企业局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现在只能申请办理不动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需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后,再由买卖双方(即您和开发公司)共同申请登记。针对历史楼盘开发商已经不存在的问题,我县经研究明确由其主管部门代替开发商协助买方办理。而您所购房屋的开发商及其主管部门均已不存在,这种情形在我县自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尚属首例,情况特殊,暂未形成相关处理办法。建议您将与所购房屋相关的全部资料复印一份交给不动产登记中心,并告知不动产登记中心1-3名该楼盘已经办理土地证的业主名单,便于我们进行深入调查后形成处理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谢谢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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