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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有关我母亲低保资格问题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17-06-22
信件索引号 2017062226609
信件内容

	我叫李建新,母亲吴梅英,现佘市镇五道村杨家湾人,原来是文家乡五道村范家组人,后来编入乡直茶厂,编入茶厂时,由于五道村与茶厂人均田亩标准不一样,编入茶厂时按要求将原有田亩山地退还了一部分给五道村,后来茶厂关闭转卖了,又将我父母户口退还了五道村范家组(前不久我目前才发现又编入了杨家湾组),但此时田亩山地却无法退还,当时我父亲组织了权利申告及上访,原茶厂范书记及乡政府官员组织协调此事,给我父母低保待遇来弥补损失,考虑到上交的田亩及山地已被其他农户分配,返还有难度,本着不给政府添堵的息事宁人的心态,我父母就同意了,低保一直延续到现在(我父亲已于2010年过世)。


	不久前政府重新审核低保资格,涉及子女有房有车有供养能力等条款就不具备低保资格,从这条例上来说,我母亲就不符合低保条件,现在面临取消低保的可能。但事实上我母亲的低保资格是田亩山地补偿。


	现在在线申诉的目的有两个,要不继续延续低保资格,并需要政府出具情况说明,免得哪天再查又要折腾;要不政府解决土地还原,或作出其他补偿。


	以上,请查清处理。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7-06-26
办理结果

经调查:因此次全省农村低保核查的标准,吴梅英的农村低保享受因不符合政策标准而被取消。取消后涉及到其他的问题,由村委会上报镇政府,并由村委会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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