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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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有关我母亲低保资格问题 | ||
来信人 | 李** | 来信日期 | 2017-06-22 |
信件索引号 | 2017062226609 | ||
信件内容 |
我叫李建新,母亲吴梅英,现佘市镇五道村杨家湾人,原来是文家乡五道村范家组人,后来编入乡直茶厂,编入茶厂时,由于五道村与茶厂人均田亩标准不一样,编入茶厂时按要求将原有田亩山地退还了一部分给五道村,后来茶厂关闭转卖了,又将我父母户口退还了五道村范家组(前不久我目前才发现又编入了杨家湾组),但此时田亩山地却无法退还,当时我父亲组织了权利申告及上访,原茶厂范书记及乡政府官员组织协调此事,给我父母低保待遇来弥补损失,考虑到上交的田亩及山地已被其他农户分配,返还有难度,本着不给政府添堵的息事宁人的心态,我父母就同意了,低保一直延续到现在(我父亲已于2010年过世)。 不久前政府重新审核低保资格,涉及子女有房有车有供养能力等条款就不具备低保资格,从这条例上来说,我母亲就不符合低保条件,现在面临取消低保的可能。但事实上我母亲的低保资格是田亩山地补偿。 现在在线申诉的目的有两个,要不继续延续低保资格,并需要政府出具情况说明,免得哪天再查又要折腾;要不政府解决土地还原,或作出其他补偿。 以上,请查清处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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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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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7-06-26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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