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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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两个女儿领取费用的问题 | ||
来信人 | 吴** | 来信日期 | 2016-04-02 |
信件索引号 | 2016040251506 | ||
信件内容 |
我老公56年出生,今年已满60。我本人57年出生。第一个女儿1982年生,第二个女儿1987年生。 归属杉板乡。 我们听说生两个女儿,老人到60岁之后可以领取一定的费用。请问我们两个人现在可以领取相关费用嚒?如可以领取,需要一些什么材料。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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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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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6-04-06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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