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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修梅幼儿园乱收费
来信人 林** 来信日期 2016-03-03
信件索引号 2016030344128
信件内容
  临澧修梅永红中心幼儿园,2016年上学期收费16800元,以学跳舞为由,又另要收500.00元,并不是补课。而在周一至周五期间,交了500元的小朋友在教室跳舞,没另交500元的小朋友在走廊上罚站。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6-03-09
办理结果

关于“修梅永红幼儿园乱收费问题”的回复

网民朋友:

您提出的关于“修梅永红幼儿园乱收费问题”的信访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县教育局接到您的投诉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深入到修梅永红幼儿园进行调查。据查:1.修梅永红幼儿园实行备案收费制。2016年春季开学时对幼儿收费情况进行了公示,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780元,其中保教费1180元,伙食费600元。收费项目及标准符合幼儿园收费相关精神。

2.开学时,县莱茵艺术学校(民办培训机构)通过宣传发动,以开展舞蹈培训名义,要求幼儿自愿报名参加该机构在永红幼儿园内举办的舞蹈培训班,每周星期五上午由莱茵艺术学校安排教师上课,培训费为每生每学期500元。这种民办教育机构在幼儿园招生、并利用学校教学场地举办特长班的行为是教育局严厉禁止的。这种擅自举办舞蹈特长班另外收取幼儿培训费用的行为是违规的。

教育局对修梅永红幼儿园接受民办培训机构在园内招生收费、举办特长班这种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责令修梅中学督促该园限期整改到位。一是全面摸底调查,如实摸清已报名参加培训的幼儿人数,对已经收取的部分幼儿培训费用全额清退给家长,要求在 3月7日前清退到位。二是对这种不规范的办园行为自查自纠,消除不良影响。教育局将于近期组织一次幼儿园收费工作及办园行为督查,进一步纠正幼儿园办园不规范行为,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临澧县教育局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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