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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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建议将杉板乡部分同新安镇合并 | ||
来信人 | 杨** | 来信日期 | 2015-11-10 |
信件索引号 | 2015111044603 | ||
信件内容 |
澧水北岸的新安镇是经济强镇,而澧水南边的杉板乡相对落后。杉板乡的很多群众在购物消费、经商、上班工作等都在新安镇。目前的乡镇合并方案如将杉板乡部分划入新安镇,这是很多群众的愿望。从长远来看,今后的澧水新安大桥建成后,经济实力强的新安镇对杉板乡有更好的带动作用。望县领导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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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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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5-11-25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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