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县长信箱 >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门面的卫生费的标费标准
来信人 潘** 来信日期 2015-09-21
信件索引号 2015092128450
信件内容
请问门店的卫生费是一个怎么收费标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5-10-13
办理结果

关于“关于门面卫生费的收费标准”的回复

“潘红”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关于门面卫生费的收费标准”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调整县城区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经营场地中农贸市场、服务业(较大型)每平方米每年6元;小餐饮、水果店每间每月40元;其他门店(小型制作、加工、修理、小美容店、小商店、医疗等)底层每间每月30元,每平方米每月0.5元。

  感谢您对我县价格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临澧县物价局

                                      2015年10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