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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农村自来水收费不合理
来信人 杨** 来信日期 2015-09-09
信件索引号 2015090917909
信件内容

	县长你好!


	       农村饮用自来水是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也是政府扶持的项目。作为农村人能用上自来水是很高兴的事。但自来水厂在实际运作当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突然停水,水压低,收费不明细。


	       我今天反应的情况是我家09年安装自来水水表到14年完都没用水,因常年在外房子没有装修水没有引到家,15年初装修房子到2月13号用水6T(我有照片记载),今天一个新安自来水厂的负责人来我家打电话给我要收水费,还要我给他前几年的每月5元的保号费,我听到这话很气,我安装水表的时候包括去年都没人提出来要收这个费用。我给他答复很明确,1,不要这个费那个费的说个打包价再折中协商。2,要他把物价局的农村用水定价标准,县疾控中心的检测标准说给我听,这两相内容他都没有给我解释,这说明这个人没有相关知识更不要说专业知识他不应该做这方面的工作。


	       我询问了几个人都是一本糊涂账,收水费的要多少给多少。今天收费的在没有给我解释的情况下已找我爸(七十几岁)收走了四百块钱,我是后来打电话回去才知道,


	 


	        为了家乡的繁荣稳定,希望地方领导在涉及到人民贴切利益的该公示就公示,现在高温季节为了我们这些老百姓的身体希望领导们对饮用水的安全要放在心上,特别是军团菌的控制。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5-09-17
办理结果

关于 “农村自来水收费不合理”的回复

杨修梅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农村自来水收费不合理”的问题已由县长热线转至我局,根据您反映的问题,临澧县物价局和新安镇政府及化垱村相关负责人到您家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临澧县物价局临物价[2014]22号文件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水费实行包干水费和超量收费相结合的水费制度,包干水量为80立方米/年、户,包干水费为160元/年、户。居民家庭用水量低于包干水量的按包干水量收费,超出包干水量部分按2.00元/立方米收取超量水费。已向水厂报停,年用水时间不超过两个月,年用水量低于14吨的用水户,收取60元/年、户的包干水费以补偿管网维护”之规定,新安镇的农村自来水收费是没有违反文件规定的。

  今后,如您遇到价格方面的问题,可直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咨询。最后,感谢您对我们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澧县物价局

            二0一五年九月一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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