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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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咨询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 ||
来信人 | 游** | 来信日期 | 2015-08-29 |
信件索引号 | 2015082919628 | ||
信件内容 |
年前在余丰(往柏枝方向)鞭炮厂前,被对方一辆现代越野车撞击,导致我方车辆严重损毁,并将后排乘员撞伤骨折当晚入院治疗,前排人员与司机受不同程度轻伤。三个月后,也就是医院出具的休养时间完毕。对方在这期间没有向本人提起伤者赔偿问题,甚至在住院期间不曾电话问候也不来看望,让人气氛的是,目前肇事者已经从执法部门取走车辆,而对于伤者的赔偿问题并没有主动解决。那么我想知道,我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来维护我的权益、来索取对方应该赔偿我的损失。同时,我希望执法部门应该响应中央文件精神,执行习主席要求的切身维护群众利益,协助处理该项事故赔偿。 事故说明:我方正常行驶,对方从左前方斜切过来撞击我方车辆,事故当时判定对方全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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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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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5-09-18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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