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县长您好:我就是一农民,现住地址是临澧县望城乡永安村周坪组。现在在常德市做城市亮化维护。现在的情况是20年前我购买(我爸从很偏僻的地方搬回我爸的老家)的农村房子旁边有一处别人的在祖屋(房主20年前就迁出我们村,不是我们村的常住户口,是非农业户口)20多年没有人管理,就在前些天,突然通过村支书通知我,他们要翻新祖屋。现在的矛盾就是我房子和他房子之间有一处5M左右的空地间距,在我土地使用证上面是空闲的,没有注明是他们的地基,他的我没看,不知道什么情况。我做了一个土房子让牛睡的,现住他们通过村支书转达说这个空地是他们的地基。如果他们通过某种路径搞定这快空地是他们的地基后我就必须拆掉牛房和堵死了通往我后面的果园的道路(原来道路是在他们房子的那边,他们翻新后就不能走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83条规定、《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等。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和城市户口不得在农村拥有宅基地等,以及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如果他们强占空地翻新祖屋,我是否可以申请司法仲裁或是到法院起诉他们。其实如果他们在原有的祖屋地基上翻新不强占空地而向南方扩张,我都没什么。以后都是邻居,天天见面,何必呢?只是他们的做事方式不太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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