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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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自来水公司有故意让用户产生滞纳金之嫌 | ||
来信人 | 吴** | 来信日期 | 2015-05-22 |
信件索引号 | 201505223602 | ||
信件内容 |
今天收到自来水公司的短信:您已欠费,应交308.81元,违约金43.84元。我赶紧去交费,来到收费大厅,发现有很多像我一样收到短信后来交费的用户,也都产生了几十元的滞纳金,多的有六十多元。我当时就想,为什么在产生滞纳金后才收到短信呢?我承认自己也有疏忽,现在有很多的用户都采取预交水费的做法,但平时也没见抄水表的人,没见单子。既然开通了短信,为什么不在刚欠费时就催一下呢?就像电费一样,每月用电多少?预存余额多少?清清楚楚。用户也就不存在欠费的问题。所以我怀疑自来水公司有故意让用户产生滞纳金的嫌疑。这笔费用不少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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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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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5-05-26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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