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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自来水公司有故意让用户产生滞纳金之嫌
来信人 吴** 来信日期 2015-05-22
信件索引号 201505223602
信件内容
  今天收到自来水公司的短信:您已欠费,应交308.81元,违约金43.84元。我赶紧去交费,来到收费大厅,发现有很多像我一样收到短信后来交费的用户,也都产生了几十元的滞纳金,多的有六十多元。我当时就想,为什么在产生滞纳金后才收到短信呢?我承认自己也有疏忽,现在有很多的用户都采取预交水费的做法,但平时也没见抄水表的人,没见单子。既然开通了短信,为什么不在刚欠费时就催一下呢?就像电费一样,每月用电多少?预存余额多少?清清楚楚。用户也就不存在欠费的问题。所以我怀疑自来水公司有故意让用户产生滞纳金的嫌疑。这笔费用不少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5-05-26
办理结果

 自来水公司回复:

用户,您好!由于您留下的电话号码是空号且没有留下具体的用户信息,您所说的违约金情况无法进行查证,您需了解具体情况可前来公司二楼客户中心205室咨询(电话:5800881

公司每月下旬安排两天(例如4月是2627日)进行短信催费提醒,第一天会向预缴水费的用户中余额不足10元的发短信进行提醒,第二天会向所欠水费金额大于等于10元的用户发短信进行催缴。短消息发送后全部留有记录,基本上全部发送成功并接收成功,会有极个别的情况发送成功而接收失败,这种特殊情况下公司会减免违约金。自来水公司服务的宗旨是一切为了用户满意,绝不可能故意让用户产生违约金,公司会认真听取用户意见改进催缴工作不让用户产生误解。您还有疑问可拨打公司供水热线:5801111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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