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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外地就医费用是否可以使用新农合报销
来信人 小** 来信日期 2015-04-18
信件索引号 201504185027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在这里咨询一个问题,我们全家都买了新农合保险,包括小孩子,我们在东莞打工,今年4月初小孩子得了肺炎在东莞住院了几天,花费了几千元,住院的相关证明,费用清单,用药明细都有保留,我可以拿这些证明使用新农合报销一部分吗?盼回复,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5-04-20
办理结果

网友:
  你好,关于新农合的咨询收悉,现回复如下:
  出院后持住院费用电脑发票、疾病诊断证明书和出院记录、费用汇总清单、患者身份证件及合作医疗卡、领款人身份证,到县政务中心二楼新农合办报销。办理时间为每周星期一、三、五,报销标准为起付线2000元,比例55%。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临澧县卫生局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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