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县长信箱 >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已经外地就医后的报销
来信人 谢** 来信日期 2015-04-03
信件索引号 201504034207
信件内容
您好:
   我是临澧县杉板乡月星村月星组的村民,2015年年后我因为头晕,高血压等问题,在宜昌市伍家区的伍家岗卫生院住院了14天,进行治疗。想问问回村里后到什么地方可以报销住院费用?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5-04-20
办理结果

网友:
  你好,关于新农合的咨询收悉,现回复如下:
  出院后持住院费用电脑发票、疾病诊断证明书和出院记录、费用汇总清单、患者身份证件及合作医疗卡、领款人身份证,到县政务中心二楼新农合办报销。办理时间为每周星期一、三、五,报销标准为起付线2000元,比例55%。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临澧县卫生局
                                               2015年4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